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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时】崇义县探索创新稳定林地承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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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关系国家生态安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民群众福祉的大事。2023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2024年6月,省委、省政府印发《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7月9日召开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近期密集调度相关工作并作出相关部署,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跟进落实,扎实推进改革工作。为及时宣传展示并相互学习借鉴各县(市、区)创新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特开设【赣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时】专栏,请各地踊跃投稿,邮箱:gzlyjbgs@126.com。
崇义县探索创新稳定林地承包权
  崇义县作为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试点县之一,率先探索创新,稳定林地承包权,夯实集体林经营管理基础,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013年12月31日,崇义县第一轮30年的责任山承包合同期满,因承包到期等系列不确定性因素,导致部分林农保护和经营林业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引发的承包经营纠纷时有发生。崇义县委、县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主动作为,深入探索创新,坚持调研摸情况、文件明政策、统一延期限、稳定承包权、着力提效益,努力破解林农最关心、最迫切的责任山承包期延期问题。
  一、高度重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崇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稳定责任山承包关系的重大意义。成立工作专班,由县林业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协同配合,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乡镇村组及农户家中,就责任山承包合同到期问题展开调研,充分听取一线群众意见建议,全面准确理解中央土地承包政策,切实维护林农合法权益。
  二、明确政策,统一顺延承包期限。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崇义实际,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农户责任山承包期延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确定在第一轮责任山承包基础上,继续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不变,同时原合法流转的林权交易行为必须得到维护。明确不能将原来的责任山打乱重新发包,更不能随意打破原村民小组林地所有权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平均承包。对到期或即将到期的责任山,均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批量将承包期限统一顺延至70年,即承包期限一律延长至2053年12月31日。2004年林改时期由县人民政府依法颁发的林权证继续有效,不变不换。农户可根据自身需要和意愿持林权证原件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加盖责任山延期承包专用章。如果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可书面申请自愿交回原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对符合转移登记及林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条件的,均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规定办理不动产权证。目前,崇义县共颁发林权类不动产权证3016宗,面积48.6万亩,其中经营权证645宗,面积11.07万亩。
  三、稳定经营,森林生态持续向好。随着责任山承包关系顺延的确定,林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林区秩序得到了稳定,极大激发了林农爱林、护林、造林的内生动力,经营林业积极性大幅提高。大量的社会资本加入林业、投资林业、发展林业,涌现大批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经工商注册的民营林场发展到43家,经营总面积34万余亩,占全县林地面积的12%,产值达40亿元。林权抵押贷款增幅显著,从2020年末的12.1亿元增长到现阶段的16.92亿元,贷款余额4.3亿元,位列江西省县(市、区)前列。森林覆盖率由2012年末的87.3%增长到88.3%,活立木蓄积量由1386万立方米增长到2061万立方米,活立竹由9836万株增长到1.17亿株,实现了森林总量和森林质量“双增长”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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