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实践。2023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2024年6月,省委、省政府印发《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7月9日召开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近期密集调度相关工作并作出相关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跟进落实,扎实推进改革工作。为及时宣传展示各地创新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特开设【赣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时】专栏,请各地踊跃投稿。
兴国县“三个突出”强化林业基层治理
今年以来,兴国县针对原乡镇林业工作站转隶后林业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专业力量不足、林政管理弱化等难题,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以林长制为抓手,创新乡镇林业岗干部双重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基层林业建设,打通林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为打造林长制“升级版”提供有力支撑。一、突出组织建设,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一是健全组织架构。加强乡镇党委、政府对林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以党政领导责任为核心的乡、村、组三级林长组织体系,设置乡级林长办及林业岗,同时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林业服务窗口。目前已设立乡级林长308名、村级林长290名,落实基层监管员77名、护林员1780名。二是强化力量配备。对乡镇林业岗干部遵循以属地乡镇管理为主,县林业局协助管理的双重管理原则。各乡镇至少安排2名林业岗专职工作人员,山林面积大(林地面积20万亩以上)、工作任务繁重的乡镇,至少安排3名(含)以上林业岗专职工作人员,且必须安排至少1名懂业务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目前全县25个乡镇已配备正式在编林业干部79名。三是强化经费保障。综合基层林业工作需深入偏远山区、工作条件艰苦等因素,在完善报批手续的前提下,落实乡镇林业干部野外调查补助。四是保持队伍稳定。针对原乡镇林业工作站84名转隶人员,继续保留73人在林业岗并保持相对稳定,同时通过乡镇事业单位招考,录用林学专业人员6名,通过以老带新确保工作衔接有序。
二、突出闭环管理,完善衔接融合机制。
一是建立编制使用统筹机制。统筹乡镇编制管理,科学设置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增加林业专业技术岗位,从年轻工勤岗位工作人员中择优转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5人,推动乡镇林业队伍向年轻化、专业化转变。二是建立职务调整沟通备案机制。乡镇在调整林业岗干部前,与县林长办充分沟通酝酿。调整乡镇林业岗负责人需事先商县林长办同意;调整乡镇林业岗其他干部前征求县林长办意见,经乡镇党委会议审批通过,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县林长办备案。三是建立定期培训机制。由县林业局牵头,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林长办(林业岗)及“两长两员”业务线下培训2期。运用好全国乡(镇)林业工作站岗位培训在线学习平台,督导林业岗干部按时完成培训任务,以进一步更新知识结构,提升履职能力。四是建立林政执法县乡联动机制。整合乡镇综合执法力量,明确乡镇林业行政执法职能,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县林业局加强对乡镇林政执法案件的监督指导,不断提高乡镇林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今年以来,县林业局组织乡镇开展案卷集中评查3次,指导乡镇办理林政案件60余起。
三、突出考核督导,推动基层履职尽责。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乡镇加强对林业岗干部日常管理,对县林业局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予以通报表扬的林业岗干部,其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因履职不力,导致本乡镇林业工作受到县级以上通报批评或督办整改的,取消该林业岗干部年度评先评优、职称申报、职级晋升等资格。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县林业局加强对乡镇林业岗干部的业务指导,督促林业岗干部及时完成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并定期将工作进展及成效反馈至乡镇,作为林业岗干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调整、绩效发放的重要依据。三是优化绩效评价。建立以价值为导向的差异化绩效考核机制,注重工作实绩,林业岗干部年度绩效的50%根据县林业局反馈结果按比例发放,另外50%由乡镇自行考核发放,充分调动乡镇林业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严格督导考核。发挥林长制考核指挥棒作用,实行定期督导通报机制,对发现问题下发督办函,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屡次督办整改不力导致全县林业工作处于被动局面的,约谈乡级林长,并及时调整优化林业岗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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