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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市场监管局:“三同步”严打制售“特供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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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以低档白酒灌装、勾兑生产、经营所谓“特供”“专供”“内供”等各类“特供酒”为名,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赣州市市场监管局自今年4月起在全市组织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伪劣酒类商品违法犯罪行为。

线上监测与线下排查同步进行。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对网络交易平台、广告发布媒介等进行监测排查,严查是否存在“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情况。同时,线下采取突击检查、暗访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不留死角。

重点检查与全面覆盖同步开展。在专项行动中,重点检查了酒类经营单位是否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包装冒用他人企业名称、伪造产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还对酒类产品的生产、销售、餐饮流通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全面排查“特供酒”违法犯罪线索。

法律法规宣传与执法办案同步推进。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消费提示、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保持理性,自觉抵制,切勿好奇尝试、盲目跟风购买所谓的“特供酒”,积极鼓励消费者提供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同时,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的违法犯罪行为,成功查处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920人次,检查各类酒类生产经营单位4880家,立案查处3起,其中于都县市场监管局联合于都县公安局查获标示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局专用酒”及“世博会专供酒”近300瓶,货值金额达23万余元,于都县公安局对当事人邱某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通过严惩相关经营者违法犯罪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有效净化了酒类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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