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卫疾控字〔2011〕13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疾控中心:
为确保全面完成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人CD4、病毒载量检测任务,依据《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版)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艾滋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精神,省卫生厅组织制定了《江西省接受抗病毒治疗艾滋病病人CD4、病毒载量检测工作方案(试行)》,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西省接受抗病毒治疗艾滋病病人CD4、病毒载量检测工作方案(试行)
二O 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疾病控制 艾滋病 检测 方案 通知
赣州市卫生局秘书科 2011年5月24日 印发
共印2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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