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卫法监字[2008]19号
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饮食饮水卫生
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饮食饮水卫生监督检查工
作的通知》(赣卫明电[2008]5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卫生监督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对辖区的学校饮食、饮水卫生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制定检查活动方案,突出重点检查内容,把检查工作落实到人。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意见,对问题严重的要抄告同级教育部门督促整改。要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信息报告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对迟报、漏报和瞒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县(市、区)卫生局7月20日前将本次学校饮食、饮水卫生监督检查总结和报表(附件1)报市卫生局法监科。
附件:关于加强学校饮食饮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法制监督 学校 饮食饮水 检查 通知
赣州市卫生局秘书科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印发
共印24份
关于加强学校饮食饮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赣卫明电〔2008〕58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南昌铁路局劳动与卫生处:
近来,我省少数地方乡镇学校相续发生数起食物中毒事件,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及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了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食饮水卫生监督,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监督责任,开展全省学校饮食饮水专项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饮食、饮水卫生监督检查。要认真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内容和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实行划片监管,任务到人。要重点检查存在薄弱环节和问题较多的学校,着重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及原料来源、食品加工过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餐饮用具消毒保洁等环节;要加强对学校二次供水和自备供水的检查,督促其完善饮用水定期送检制度和供水设施定期洗消制度。要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危害学校卫生安全的各种因素,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对拒不整改和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二、加强沟通,建立与教育行政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饮食饮水存在的卫生隐患进行督促整改。要重点加强对学校承包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指导,明确和细化学校及食堂承包者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各项食品卫生管理责任落实到位。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理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告,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各级卫生部门要认真执行省政府《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和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检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强化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时限和责任意识,建立和完善报告制度。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人,应在2小时内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同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对迟报、漏报和瞒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规范学校食堂及小卖部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不予发证;对卫生安全问题严重且整改仍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不得准予开业,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新建、改建和扩建食堂的预防性卫生监督,严格依照有关法规和规范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并督促按照审核意见进行施工,以消除食堂在选址、设施、布局等硬件改造上的卫生隐患。要重点加强基层和农村学校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加快建立学校助理卫生监督员制度,明确其职能和责任,组织专门培训,提高其卫生监管能力。
五、及时报送监督检查总结材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存档备查,通报方式见附件2,我厅将适时开展工作督查。请各设区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于7月25日前将本次学校饮食、饮水卫生监督检查总结和报表(附件1)报省卫生厅法监局。
联系人:孙庆华
电话:0791-6255761 6251461(传真)
附件:1、全省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2、全省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反馈表
二OO八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1:
全省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检查情况 | 本辖区学校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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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检查学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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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问题的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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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检查出动监督员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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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许可 情况 | 被检查学校有食堂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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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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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采购与管理情况 | 未建立原料采购索证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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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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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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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非定点屠宰点猪肉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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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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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分级 情况 | 未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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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违法行为情况 | 处罚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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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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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填写时间: 单位:
附件2:
全省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反馈表
学校名称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意见及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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