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根据《赣州市儿童福利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现决定按规定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原则
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入闱人员。
二、递补入闱体检名单
请入闱体检的考生于8月28日(星期三)上午8:00准时到赣州市儿童福利院,个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于体检当日准时空腹到达集中地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
3.体检考生不得有陪同人员,体检期间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含电子手表、手环)等任何通讯工具及无线上网工具,否则视为作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10.关于复检的有关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原则上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及其它相关事宜可电话咨询,联系方式:赣州市儿童福利院办公室(0797-731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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