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赣州城市旅游在南昌的宣传效应,拟在南昌地铁、机场投放赣州文旅宣传广告,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广告内容
1.南昌地铁1号线、2号线、3号线,不限于:1.地铁列车广告;2.地铁站台广告;3.地铁灯箱、扶梯等墙面、立体广告。除列车广告外,其他形式的广告需标注尺寸、位置。
广告发布时间为半年;
2.南昌机场大型灯箱广告一面。需标注灯箱尺寸、位置。广告发布时间为1年。
以上两项内容可以打包报价,也可单项报价。
二、资质要求
(一)经过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经营范围应包含广告投放;
(三)近两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或着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
(五)地铁、机场媒体投放授权书。
三、递交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企业,请于6月6日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有关资质证明及报价单含详细报价:广告投放具体位置、媒体类型、数量、投放时间等)密封后递交至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510办公室,其中需现场核验授权书原件。地址:赣州市金岭路12号,联系人:黎文煊,电话:8398862。
附件
承诺书
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我公司(公司名称: )已详细阅读了贵局发布的《关于“在南昌有关媒介投放赣州文旅宣传广告”询价公告》,自愿参加上述项目询价,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本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赣州市及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
(三)本公司承诺在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如有违反以上事项,我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
公司(盖章)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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