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5月1日—2022年5月31日生产建设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2年5月1日—2022年5月31日,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对1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技术评审意见、水土保持方案详见附件,公告期为2022年6月6日—2022年7月5日。
联系电话:0797-8991551
通讯地址:赣州市政府双子楼北楼0913
邮 编:341000
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2.技术评审意见
3.水土保持方案
2022年5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技术评审意见 |
水土保持方案 |
1 |
关于《江西省梅江灌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评审意见 |
江西省梅江灌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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