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切实贯彻落实深化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精神要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探索更加高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审批管理方式,在部分领域积极探索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制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和赣州市水利局联合起草了《赣州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0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或赣州市水利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赣州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或赣州市水利局,并以“赣州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修改意见”作为邮件主题,在邮件正文中说明身份。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联系方式:1.寄件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科(邮政编码:341000);2.邮箱:124107595@qq.com,联系人:刘莉华 15397975781。
赣州市水利局联系方式:1.寄件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双子楼北楼1209室赣州市水利局水保科(邮政编码:341000);2.邮箱:gzsbj2009@163.com,联系人:钟文锋 1870799517。
附件:
附件1.《赣州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赣州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和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赣州市水利局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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