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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排查整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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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地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规范取用地下水行为,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整治内容

本次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在地下水开发利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下列问题:

(一)未经取用水审批部门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或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取水许可到期未延续的;

(二)未按规定安装地下水取水计量设施,已安装计量设施但不能正常运行,计量设施未定期检定或核定,未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的;

(三)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未经审批取用地下水或者应停用而未停用地下水的;

(四)不再使用的地下水取水工程,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注销手续,未及时封闭,或者拆除取水设施或封闭不规范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

二、监督举报方式

本次整治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受理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投诉举报,如发现上述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请向市水利局反映。

1. 政策咨询:

水利局水资源科

联系电话:0797-8996440

2. 问题举报:

市水利水政监察支队

联系电话:0797-829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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