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建设项目评审验收专家的监督管理,优化和充实评审专家队伍,保障水利技术评审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重新征集水利建设项目评审验收专家库,对已入库专家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理,同时增补新的专家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坚持原则,讲政治、守法纪,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评审职责。
(二)熟悉相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和法规政策,熟悉本领域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责任心。
(三)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从事水利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如:具有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等)。
(四)不满70周岁(出生日期在1953年3月15日后),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现场查勘及技术评审工作。
(五)非在职国家公务员,并长期在赣州市境内工作或居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业范围
根据水利项目评审工作开展需要,入库专家专业范围拟分为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水文水资源(含水资源保护)、工程地质、工程造价、水土保持等6个水利类相关专业。申请入库专家可根据自身条件填报一个最擅长的主专业方向,同时可填报若干熟悉专业方向。
三、申请材料
项目评审验收专家库专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采取专家个人自愿申请方式,在职人员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各单位负责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赣州市水利项目评审验收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专家申请表”),并签署意见及盖章(退休专家交原工作单位),汇总后统一填写《赣州市水利项目评审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花名册》(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
申请入库专家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专家申请表;
(二)身份证;
(三)学历证;
(四)职称证;
(五)注册证;
(六)社保缴纳证明(以“电子社保卡”的“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原退休单位盖章证明。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廉洁自律、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阅历等方面进行认真把关,真正做到报送政治思想过硬、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有较高知名度、行业和社会公认的优秀水利专家入库。
(二)已在库专家需按申报要求重新提交材料,经复核不符合专家资格条件的将进行清理。
(三)本次申请材料由专家申报单位统一报送,也可由专家个人报送。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征集到的专家进行审核,通过后予以入库,原专家库名单自新专家名单入库后自动废除。
(四)本通知在赣州市水利局网站发布,专家申请表及花名册请从网站(http://slj.ganzho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填报。
(五)纸质版申请材料报送至赣州市水利局建管科(长征大道市政中心北楼1111室),并携带证书原件现场审核;电子版申请材料(彩色扫描件)及花名册同时发送至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芳婷 0797-8996465
邮 箱:gzsljgk@163.com
附件:
1.赣州市水利项目评审验收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赣州市水利项目评审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花名册
赣州市水利局
2023年2月9日
抄送: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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