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的相关要求,现将江西省赣州市平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江西省赣州市平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报告》。
(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平江及其支流形成的平江流域,流域面积2926km?,其中兴国县境内2273 km?,赣县区境内653km?。
(三)规划水平年: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21 年,规划水平年为 2030 年,规划实施安排展望至 2030 年后。
(四)规划内容:江西省赣州市平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由防洪规划、涝区治理规划、水资源评价与配置、节约用水规划、城乡供水规划、灌溉规划、水力发电规划、航运规划、地表水资源保护规划、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河道与河口整治规划、重大水利工程(平江灌区工程)规划、其他规划、流域综合管理规划等组成。
二、环评委托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委托单位:赣州市水利局
联系人:谢主任
联系方式:13507077465
电子邮箱:gzsljjc@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南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环评委托单位联系方式,以电话、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环评委托单位,反映与本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环评委托单位:赣州市水利局
联系人:谢主任
联系电话:13507077465
电子邮箱:gzsljjc@163.com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市政中心北楼1104办公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