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9日至4月10日,市委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5月19日,专项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党组高度重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把专项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扎实推进专项巡察整改。
1.详细制定整改方案。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和审议制定《市委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专项巡察反馈的2个方面5个具体问题和市委书记专题会交办的3个事项,逐条逐项分解细化,分别提出了16条和6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科室。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党组会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同时,将有关内容整理成册分发至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通过自学方式进一步提升全局上下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要性认识,奠定了抓好专项巡察整改的思想基础。
3.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根据市委巡察整改统一部署,7月18日,召开了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办要求,在会前专门制定方案,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会上通报会议准备情况和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书记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作表态发言。邀请市委指导组到会指导,提升会议质量和确保成效。通过此次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有力推进了专项巡察整改。
4.建立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专项巡察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坚持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规范制度,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和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成员单位职责要求,在征询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意见基础上,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赣市水利农水字〔2023〕16号),督促指导各地水利部门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履行好成员单位职责。对全市水利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负责人开展水利项目与高标准农田有效衔接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党组书记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党组书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多次协调调度推进整改工作,主动领办重点难点问题,以最诚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带头抓好整改落实。
1.加强学习。主动在党组会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深学透中央、省、市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和单位职责,带头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同时,通过学习强国APP、微信公众号、有关官方网站等多渠道自学,加强理论武装,深化提高思想认识。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局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跟踪督办专项巡察整改,为推动专项巡察整改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形成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局领导共同抓专项巡察整改的良好工作局面。
3.加强日常调度。定期听取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度专项巡察整改压茬推进。具体部署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安排警示教育座谈会,审核把关出台指导意见,安排分管领导带队赴挂点联系的瑞金、于都两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研指导,推动农业水价改革市级评估与验收,多次听取各地水利部门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推动全市水利系统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整改落实落地。
4.主动沟通协调。多次向分管市领导及市委巡察办、市纪委市监委对口监督检查室等单位(部门)汇报专项巡察进展,与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就“灌区下延、高标上接、县级统筹”、“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农田灌溉水源建设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衔接”、“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县级层面统筹,建立农田水利建设与管护两家单位会商机制”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结合本单位职责,主动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协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护的举措和办法,请求支持配合,形成合力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截至2023年8月31日,专项巡察反馈的2个方面5个具体问题和市委书记专题会交办的3个事项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为100%。内部问责2人(其中县处级1人、科级1人)。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共5个)
(1)关于“未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计划”问题
整改情况:6月2日、6月25日、7月14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政策和文件,思想认识上不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已扭转。党组多次研究部署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赣州市2023年农村水利工作要点》印发,并作为全市水利重点工作进行调度,纳入季度考核评比。
(2)关于“无专人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不清楚挂点联系的县”问题
整改情况:7月18日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对分管领导、农水科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在会上作深刻剖析检讨,安排农水科专人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分管领导于6月底、7月初、8月初三次带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研,形成了书面报告并进行了呈报,进一步掌握熟悉局挂点联系的瑞金市、于都县等有关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3)关于“协同推进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不畅通,水利项目与高标准农田项目衔接不到位,山塘、水陂等水源到田间段输排水工程存在管护盲区”问题
整改情况: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7月11日,召开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部署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市级验收工作;7月17日,印发《关于做好赣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市级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市农水价改字〔2023〕1号)文件。截至目前,完成18个建制县的市级评估和安远县等16个县(市、区)市级验收,推动各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四项机制”良性运行。动态更新骨干渠道和水源工程名录,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职责分工,县级统筹安排资金组织实施冬春农田水利修复,做到农田水利设施有人管、有钱管、管得好、长受益。同时,对各地典型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引导农田水利建设管护高质量发展。7月26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赣市水利农水字〔2023〕16号),并督促各地严格执行落实。
(4)关于“有的县农田水利设施维护不到位,全南县‘灌溉水渠破损失修多年,大旱之年粮食减产’问题,被江西电视台经济生活曝光,造成不良影响”问题
整改情况:7月3日,印发《关于开展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针对协同发力、建后管护方面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改,排查发现问题3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7月10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水利系统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7月12日,在上犹县召开全市灌区渠系对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座谈会、全市水利系统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警示教育活动动员会,明确提出“首问负责制”要求,对群众反映的涉水问题执行“先接待、后研判、再落实或转办”流程,切实解决包括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在内的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对接,派出农水科科长参加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培训会,就“持续强化灌区渠系对接高标准农田”主题作讲解培训。7月17日,对全南县水利局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8月30日,联合市农业农村局下文《关于开展全市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摸排的通知》,对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精准摸排,汇总统计受影响农田面积14.2万亩、高标准农田面积8.2万亩。
(5)关于“有的县水利部门主动靠前、协同发力不足,兴国县水利局对提灌站项目将取水口设在河道问题,事前未提出意见建议,项目建成后却因影响河道行洪而弃用闲置”问题
整改情况:7月12日,对全市水利系统农水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开展“灌区渠系与高标准农田有效衔接”培训,进一步提升水利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7月17日,对兴国县水利局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和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摸排。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并督促各地严格贯彻执行。已完成全市水利重点工作第三季度考核。
(二)市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整改进展情况(共3个)
(1)关于“相关部门职责不清,监管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书记与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沟通对接,洽谈“灌区下延、高标上接、县级统筹”、“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农田灌溉水源建设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衔接”、“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县级层面统筹,建立农田水利建设与管护两家单位会商机制”等事项,进一步明晰农田水利建设管护职责和分工,达成了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抓手,督促各地建立健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四项机制”的共识;压实属地责任,以县为单位统筹安排资金和落实主体,做到农田水利设施有人管、有钱管、管得好、长受益。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并督促各地严格执行;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水利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缺失,存在‘管田吃田’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7月12日,在上犹县开展全市水利系统农水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灌区渠系与高标准农田有效衔接”培训;召开全市水利系统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警示教育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和讲解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3)关于“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履行主管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整改,不断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管护水平”事项
整改情况: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和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摸排,将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作为全市水利重点工作进行考核调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开展全市水利系统农水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灌区渠系与高标准农田有效衔接”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水利系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水平。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结合全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及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继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全局上下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上来,巩固和推进专项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2.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全市水利系统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和销号管理制度,实施“动态清零”行动。强化与高标准农田“田管家”平台有效衔接,互联共享、整合资源、互相支持、共同推进涉水涉农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护到位。持续深入推进集中整改后续巩固提升工作,不断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等规章制度,持续健全整改工作机制。
3.加强考核调度。定期调度我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大中型灌区建设改造、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病险水库山塘整治、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密切相关的水利重点工作。压实各地水利部门属地责任,对工作作风漂浮、工作进度滞后、监管缺失缺位、引发负面舆情的县(市、区)进行通报和约谈,将有关情况纳入日常和年度考核,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纵深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水利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97-8996435;邮政信箱: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北楼12楼;电子邮箱gzssljnsk@163.com。
中共赣州市水利局党组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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