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污染治理,持续改善沙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周边环境,努力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绿色低碳环保发展,推进美丽赣州建设,福祉赣州人民群众,我处将以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运营服务单位,对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进行为期三年的运营服务,处理能力≥700吨/日,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二规定排放浓度限值。由我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月在三方见证下采集水样,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计量读数,水样检测合格后按月支付服务费。现就该项目向社公众征求意见。
联系电话:818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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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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