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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二十七)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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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赣州市第一水厂上游一级保护区内有电动渔船打鱼,第三水厂上游一级保护区内有作业船只长期滞留,有高浓度的废水排入二级保护区

二、整改情况

1.农业农村部门联合环保、水利、交通等部门印发了《关于禁止在一水厂、三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体行为的通告》并设立了禁渔标志,同时加强了该水域内的巡查,目前水域内无捕鱼等行为。

2.已建立排水口巡查制度,定期开展巡查及时掌握排水口现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根据年度管网清疏安排,开展管网清疏工作,确保管网受纳能力。由市市政公用集团实施赣州市1、2水厂及龙华水厂供水主管连通工程,目前赣州市一、二水厂及龙华水厂供水主管连通工程已完成,目前正在通水运行,原取水口已停止取水。

3.城管、农业农村、交通、水利等部门已加强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力度,全面清理停留船只,并将环卫作业船只停靠点调整至保护区外。目前水源保护区内已无船只停靠、作业。

三、验收情况

202175日,市城管局王仪俊、范建明,对一、三水厂水源地保护区内有渔船打渔、船只停靠、废水排入水源保护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目前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已无渔船打渔、船只停靠现象,排口已加装堰门无污水直排入河,一二水厂及龙华水厂供水主管连通工程已完成,原一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已经省政府同意撤销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赣州市城市管理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176日至2021712日,共7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797-8181108、0797-8181876

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八一四大道89号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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