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31日至9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城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11月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城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市委有关要求,全力推进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自觉。市城管局党组始终把深化学习、提高认识摆在突出位置,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忠琼书记有关讲话要求,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后,市城管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局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整改举措,推动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开展。三是压实整改责任,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专题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建立调度督促机制,局党组4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局巡察整改办每周通报整改进展情况,通过发送《巡察整改工作提示》等方式,强化对重点问题、事项的日常监督和跟踪督办。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检查验收,逐个对账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四是深化整改成效,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围绕整改工作推进落实,制定完善了《赣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督办落实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文件25项,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促进城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党组书记张人富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牵头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研究细化整改措施122条,形成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7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和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督促协调整改事项,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督促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对未达到整改时序进展的问题,向相关责任领导签发《巡察整改工作提示》进行督办,倒逼整改责任落实。主持起草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严格对其他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进行审阅把关,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将扎实抓好巡察整改与统筹推进城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城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落实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4月30日,巡察反馈的四类12方面3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整改完成率为100%;内部问责23人(其中:科级15人、一般干部8人)。此外,市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2个,已完成整改2个,整改完成率为100%;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的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整改完成率为100%。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已完成整改的具体问题(共30个)
(1)关于“协调推动市城管委履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3年12月,系统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进行了汇编。2023年11月28日,围绕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城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开展了专题学习,3名领导干部围绕学习主题进行了交流研讨发言,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做好城管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3年,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8次。2023年11月24日,印发了《赣州市城市管理局“政策大学习、业务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12月,全面梳理了近年来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政策文件,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政策大学习、业务大提升”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活动8次。②2024年4月2日,印发《关于调整赣州市城管委办公室专项工作组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城市管理相关工作机制,构建起了“一委、一办、十二个工作组”的工作格局,有效强化了统筹协调、指挥调度职能。同时,通过发送《工作提示函》、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督促各区和有关责任单位落实问题整改,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落实。下发工作通知,取消了原设立的“三城同创”等6个工作专班。③强化市政设施建管职能衔接,加强对未移交的路灯等市政设施的日常巡查,及时跟踪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对市政设施的日常管养,确保市政设施完好率。2023年9—11月,开展各类市政设施的日常巡查21次,发现问题64个,并已督促整改到位。2023年10月,已完成东江源高架(含雍景湾路段)损坏路灯的修复。2023年11月24日,印发《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市政工程设施接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市政设施移接交管理的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④强化对移交后园林绿化管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制定《江南宋城景区范围五个公园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每月对绿化管养工作进行检查,依据检查结果拨付绿化管养经费。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2023年12月,完成了赣州市中心城区市本级古树名木全面普查登记,按照新标准对44棵古树名木重新安装了标识牌。同时,督促各区绿化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做好各自辖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的普查及挂牌工作。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各类临时(永久)占用绿地的现场勘查工作,并出具勘察意见。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对各部门提出的相关问题和事项,及时进行协调处理。
(2)关于“城管体制机制运行不顺畅”问题
整改情况:①深化中心城区城管体制机制改革。2023年12月24日,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室、中国足球彩票办公室,印发了《进一步深化中心城区城管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原则,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和需市级统筹的事项外,最大限度将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权限下放区级承担,进一步理顺了市、区两级城管体制机制。②强化日常管理考评,充分发挥考评的“指挥棒”作用。严格按照《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考核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每月对各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日常检查,促进各区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目前,已完成2023年度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考评工作。2024年1月26日,向市财政局报送了《关于拨付赣州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城市管理考核奖励资金的函》,2024年3月10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赣市财基字〔2024〕3号),明确了2023年度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考评奖励资金分配。积极协调落实2022年度中心城区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考评奖励资金奖补事宜,2023年9月28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明确了2022年度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考评奖补资金分配。③加强日常检查反馈问题跟踪督办和业务指导。定期对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提醒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和疑难问题,多次到现场开展业务指导,提出处理建议,有效提升了问题整改率。2023年第四季度,问题整改率达89.92%,相较于第二季度提升19.92%。④加大违章建筑督促整治力度。2023年12月6日,组织召开了中心城区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部署会;2023年12月,督促各区分别制定了《违章建筑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心城区违章建筑的管控。⑤加强户外广告管理。2023年12月3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和其他宣传品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对户外广告和宣传品的审批、管理职责及事前服务和事后监管要求。
(3)关于“智慧城管建设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中心城区一体化数字城管平台的运行管理。加强信息采集培训,2023年11月13日,组织信息采集公司开展了城市管理信息采集专题学习培训,对《中心城区信息采集管理考核办法》等进行了专题学习培训。加强信息采集日常监管和考核,每月严格按照《中心城区信息采集管理考核办法》,对信息采集工作进行考核,数字城管日常信息采集工作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2023年第三、四季度,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有效上报率达99.4%。加强派遣案件的督办力度,及时对超期案件和重点案件进行跟踪督办,有效提升了数字城管平台派遣案件的办理质效。2023年第四季度,数字城管平台派遣案件的结案率达97.1%。②加快推进五区“智慧停车”一体化项目建设。2023年11月,组织开展了五区公共停车场实地摸排,明确了符合接入赣州市“五区一体”智慧停车平台的停车场540个。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五区一体”智慧停车平台联网建设工作调度会,通报各单位联网情况,压实各方责任。通过深入现场调度等方式,督促联网进展缓慢的单位加快推进联网进程。截至2024年4月,中心城区已完成联网接入停车场431个,接入停车泊位8.08万个。③积极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加强信息数据共享。2023年12月18日,已完成中心城区共享二轮车监管平台、一体化数字城管平台与赣州市政务大数据交换平台的数据共享交换,促进了跨领域、跨部门合作,提高了行政工作效率。④进一步提升智能化巡查监管手段。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快速路智能监管工程项目建设,积极与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就项目建设方案进行沟通对接,多次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前往绍兴、成都、重庆学习考察快速路智慧平台建设先进经验,目前正在进行项目方案优化等前期工作。引进高架路智能巡查设备,加强对高架路桥面系设施病害的日常巡查。2023年11月16日,完成了高架路智能巡查设备的安装调试,目前已投入正常使用。利用无人机对城市违章搭建等问题开展空中巡查,进一步提升了日常巡查工作效率。2023年9—11月份,针对城市违章搭建问题共开展无人机巡查16次,共计发现违章搭建问题260起。
(4)关于“生活污水治理有弱项”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生活污水源头管控。认真做好排水许可工作,2023年五区共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274份。督促市政公用集团完成了章江新区雨污分流改造及管网修复工程(1#、2#、5#地块),有力整治了一批雨污管网混接错接问题。②加快推进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建立项目周报制度,及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通过派驻专人常驻督导、现场调度等方式,进一步加快了污水治理项目的建设进度。截至2023年12月,东江源污水主干管通水,白塔污水处理厂四期已投产,有效解决了白塔污水处理厂周边等3处生活污水溢流或直排问题。南康污水厂扩容项目、赣县城北污水厂扩容项目已完工并投入试运行,进一步提升了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2023年,我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54.67%,同比提高11.98%。中心城区厂网一体化(一期)项目,已调整至17个子项目,截至2024年4月,已开工或(完工)建设12个子项目,开工率达70.5%。沙河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横江溪流域片区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经开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东江源污水干管与章江南岸截污干管联通工程、章江南岸截污干管泵站扩容提升改造工程等项目已开工建设。③加大对违规排放污水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每月对中心城区79个排口进行日常巡查,建立巡查工作台账。严格执行《关于市政设施管理领域违法行为联合快处工作备忘录》,加强线索摸排,对发现的违法案件从严从快进行查处。2023年,中心城区共办理违规排放污水案件68起,有力打击了违规排放污水的违法行为。
(5)关于“垃圾治理工作协调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2023年10月,制定《赣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档进位实施方案(2023—2024)》,进一步细化市直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档进位”工作责任。组织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座谈会,部署开展居民小区“一区一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实施居民小区“一区一策”方案,推广“2+1”化繁为简生活垃圾分类法。2023年11月,组织召开赣州市2023年下半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档进位”暨评估系统填报培训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前往宜春市学习考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2023年12月,邀请上海市松江区专家指导组莅临我市授课并实地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②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出台《赣州市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方案》,明确各行业部门及市级主流新闻媒体主体责任。2023年第四季度,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酒店“六进”活动200余次,在各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800余次,制作发放《赣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宣传海报4000份,通过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短信平台,分批次向我市手机用户发送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短信10万条,进一步提升了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③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与市发改委联合印发《赣州市“十四五”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对“十四五”期间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进行全链条、全过程规划。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的督促协调力度,2023年12月20日、12月25日,崇义县、寻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分别顺利实现点火试运行,补齐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多次与赣县区进行对接,协商飞灰填埋场项目稳评备案事宜,积极推动飞灰填埋场尽快开工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心城区城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2023年12月21日,与赣县区人民政府签订移交文本协议,将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下划赣县区管理,明确飞灰填埋场项目后续实施推进由属地承担。④持续开展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专项整治。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和相关单位对建筑垃圾进行摸底并形成台账。深入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建筑工地和物业小区宣传解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政策,发放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专项整治宣传册10000余份。2023年9月以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场与5家企业签订处置合同,预计建筑垃圾进厂量可达2.9万吨。多次召开会议调度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市政府对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调度,指导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加大对建筑垃圾领域的巡查、监管和执法力度,并建立执法台账,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成效逐步显现。⑤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评估。2023年11月30日—12月12日,市垃分办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链条进行抽查检查,进一步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提档进位。在2023年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第四季度评估中,我市得分68.2分,年度增长10.3分,在全国80个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位列第49名,年度前移5位,工作进步较为明显。
(6)关于“空气异味问题久拖未决”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对市生活垃圾转运中心相关设施、设备的改造、维护。2023年11月,完成了市生活垃圾转运中心渗滤液真空抽吸管道的改造,在生物滤池除臭车间加装了隔断和增设碱洗装置,在进站坡道、渗滤液处理站、转运大厅等部位增设了除臭雾炮;强化对中转站的规范化管理,增加对相关设施、区域的消杀、除臭和清洗的次数和频次,有效减少了垃圾异味的外溢。②加强对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作业的指导、检查,将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城市管理考评工作,每月对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开展日常检查指导。2023年8—12月,累计发现环境卫生问题403个,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抓好整改,有效推进了环境卫生管理的常态长效。通过召开现场会、定期实地巡查等措施,督促章贡区城管局对兴民路与赣江源大道交汇处、宁都路赣厨老味附近等地的,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目前该路段垃圾清运做到了日产日清,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
(7)关于“市政设施管护标准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市本级市政设施常态化精细化管理养护工作实施方案》,围绕目前管养的高架、排水、桥梁等市政设施,加强日常巡查和问题处置力度。2023年,累计维修沥青路面18004平方米、水泥路面1269平方米、人行道23263平方米,完成预防性养护灌缝25395米,维修及更换道路灯杆201根,维修及更换路灯1686盏,维修路灯线路5459米,市政设施完好率得到进一步提升,路灯亮灯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平台优势,加强对中心城区市政设施管养和施工围挡等问题的专项采集、处置。2023年9—12月,市数字城管平台对路灯不亮、井盖异响、工地围挡等5类问题进行了专项采集,发现问题5388件。②持续开展道路井盖整治。在市政道路中推广使用防沉降宽边检查井盖,加强对井盖问题的整治。2023年,共整治更换破损、下沉井盖738套,完成井盖防沉降消音处理300套,市政井盖完好率得到进一步提升。③持续开展道路积水整治。对三明路及周边地块暴雨积水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将三明路片区周边排水管网新建工程列入2024年中心城区能级提升项目建设计划,2023年11月6日,项目可研报告已获市发改委批复,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制定工程完工前防积水应急处置方案,增设部分雨水井和排水管,加强周边泵站、排口、供配电等设施的检修维护和管网清疏,落实雨天排水应急值守及处置,有效减缓了雨季该区域的积水程度。④开展中心城区工地围挡专项整治行动。印发《中心城区工地围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中心城区工地围挡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2023年11月9日,召开“桔红T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围挡超期1年3个月未拆除问题”现场调度会,目前因征拆问题,该围挡暂时不能拆除,已督促章贡区建投对该围挡进行了加固和规范。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围挡整治政策宣传,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深入城区多家围挡制作和租赁企业、建筑企业进行上门政策宣讲和新式围挡推广,目前新式围挡在中心城区得到全面应用。加强审管联动,安排专人与市行政审批局沟通对接有关审批信息,对工地围挡的设置提前介入进行监督指导;加强围挡整治力度,2023年8—12月,发现和督促整改各类围挡问题900余处,中心城区工地围挡设置更加规范,一“围”了之、围而不管、“僵尸围挡”等围挡问题得到有效管控。
(8)关于“园林绿化管养不够精细”问题
整改情况:①开展园林绿化品质提升攻坚行动。2024年1月,制定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品质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以下简称“《绿化品质提升方案》”),明确了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品质提升攻坚行动具体目标。2024年1月26日,组织召开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品质提升攻坚行动座谈会,督促指导各区根据城管体制改革精神和《绿化品质提升方案》要求,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实施好管辖范围内“三站一场”和中心城区高速出入口等城市窗口地段园林绿化品质提升,打造展示我市中心城区形象的新窗口和新亮点。积极推广种植赣州市花——映山红,2023年完成主要地段节点增植映山红1015平方米。②加强园林绿化精细化管养。严格落实《赣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导则》,加强对园林绿地的日常巡查检查,建立园林绿化养护日常巡查问题台账,督促相关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升绿化管养水平。2023年,组织开展市本级绿地管养工作检查4次,开展中心城区园林植物病虫害普查1次。通过现场督办等方式,督促指导章贡区做好章江国家湿地公园、长征广场等公园绿地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目前,章江国家湿地公园、长征广场等公园绿地的管养品质有了较大提升。定期组织开展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培训,2023年共组织开展绿化养护管理技术培训4次,进一步提升了绿化养护管理人员专业素养。③积极做好裸土补植和时令花卉更换。2023年,补植乔木217株、灌木12800平方米、地被33847平方米,更换时令花卉约20个品类43500平方米。④精心做好行道树养护管理。有序开展行道树缺株补植工作。2023年,主城区共补植行道树1458株。积极开展行道树整形修剪和病虫害防治工作。2023年,完成了9263株行道树的整形修剪、5036株行道树的病虫害防治和29636株行道树的刷白等日常管养工作,确保了中心城区行道树的景观效果。⑤完善城市道路绿化浇灌设施。启动中心城区绿地给水改造项目,在东江源大道(赣康路至高架桥路口)、红旗大道(红环路至三康庙)人行道防护绿地等25处绿地增设给水喷灌设施,目前项目已完工。实施道路绿化带降土封尘工作,减少植物浇灌泥沙冲入道路现象。2023年8月以来,已完成新赣州大道、东江源大道的降土封尘工作。
(9)关于“综合执法办案水平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执法业务培训。2023年11月7日,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活动的通知》,将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纳入支部学习内容;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城管系统“强转树”专项行动暨执法业务培训和执法业务知识考试等学习培训活动,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服务水平。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实施办法》《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实行三级审议(大队案情分析会、案件审查讨论会、局长办公会),“驻队”律师对执法办案合法合规性予以全过程指导、监督,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质量。2023年8月以来,共调查处理10起案件,目前已办结8起,均做到了合法合规、同案同罚。③开展全市城管执法案卷评查。2023年9月,成立局案件评查专家组,通过随机抽查等手段,对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评选优秀案例,及时纠错整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就行政复议被撤销处罚和相关违法建设案问题,市城管执法支队已作出说明。
(10)关于“处理群众投诉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大信息采集力度,积极主动发现问题。2023年9—11月,市数字城管平台共受理中心城区案件102131件,立案派遣101552件,结案97954件。②2023年11月10日,制定《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舆情处置工作机制》,每半月形成一次12345工单办理分析报告,每季度局长办公会调度12345工单办结情况。建立12345工单办理微信工作群,加强部门工单办理协同配合。2023年9—12月,我局12345工单办件满意率达98.9%。2023年11月27日,组织开展“市城管局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办理工作整改会暨业务流程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工单处置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③针对行道树修剪诉求量较大的问题,制定《2023—2024年度行道树修剪专项行动方案》,增加修剪班组,进一步提升行道树修剪工作质效,得到市民群众的认可。
(11)关于“推进民生项目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①系统梳理了2021年以来由我局协调推进的民生实事项目,共梳理出未完工的民生实事项目18个(含暂缓实施的项目3个),并形成了项目清单;2023年11月27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未完工的民生实事项目进行倒排工期,加快推进项目实施。②加大对项目建设的调度推进力度,2023年8—12月,组织召开民生实事项目调度推进会4次,现场调度推进项目建设8次。截至2024年4月,我局协调推进的37个民生实事项目(不含暂缓实施的3个项目)已完工34个,新增完工12个,完工率达91.9%。③积极协调推进人行天桥无障碍设施的交付使用,2023年12月28日,东阳山路人行天桥电梯开通运行,2024年1月9日,客家大道和八一四大道两座人行天桥电梯开通运行。④积极深挖停车资源,完成了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章贡院区)院内立体机械式停车楼主体工程建设,新增立体车位280个,有效缓解了该院区就医市民的停车难问题。
(12)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还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①认真落实《赣州市城市管理局助力商圈繁荣、释放消费活力十八项措施》,指导章贡区合理设置临时便民摊点(疏导点),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商业主体在室外经营场所、公共场所开辟地摊经济点位。截至目前,已设置江南宋城历史文化街区、渔湾里美食街、建春门等临时便民摊点19处,预设摊位900余个,有力激活了地摊经济和夜市经济发展。②2023年10月20日,印发实施《赣州市城市管理局第二批“轻微首违不罚”执法事项清单》,推行“小错免罚”包容柔性执法,对清单内的轻微首违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不纳入信用公示。截至2024年4月,已办理轻微首违不罚案件185件,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2024年1月,制订《赣州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手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③2023年12月15日,印发《市城管局“小鬼难缠”“中梗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小鬼难缠”“中梗阻”等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对相关职能科室办理业务情况进行了核实,暂未发现“吃拿卡要”“中梗阻”“小鬼难缠”等问题线索。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每月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开展作风建设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上班迟到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④组织开展餐厨废弃物收运专项执法保障行动,组建工作组赴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开展餐厨废弃物应收尽收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对违规收集处置餐厨废弃物的执法力度,2023年8—12月,办理违规收集处置餐厨废弃物案件1起,运营企业餐厨废弃物日均收运量达154吨,较之前日均收运量提升18.46%。加强与南康区、赣县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将南康区、赣县区餐厨废弃物纳入收运范围,目前南康区、赣县区相关部门正在按照程序办理纳入收运事项。
(1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3年8月18日,印发《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严五整”攻坚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梳理出为基层减负方面的问题3个,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结合年度重点任务、工作要点,对2024年度检查、考核事项进行了申报;对落实基层减负要求不到位的责任人,局分管领导对其进行了谈话提醒。②组织开展局系统“数字形式主义”整治。2023年1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局系统微信工作群的通知》,对局系统现有的工作微信群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清理整顿;2024年1月3日,制定印发《赣州市城市管理局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明确微信工作群管理规则和管理员职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我局微信工作群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③严格按照《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提示》等要求,结合城管工作实际,拟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方案,每月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每次学习均安排若干名党员干部结合学习主题和自身思想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2023年10月以来,通过提前发放学习资料、发送《领学提醒单》等方式,提醒领学人员做好领学准备,进一步提升了学习实效。持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2023年11月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重温了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12月,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员集中培训班的重要培训内容,组织党员干部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开展学习交流发言,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
(14)关于“干事创业氛围不浓厚”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干部作风问题整治。2023年12月15日,制定印发《市城管局干部职工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负面清单》,并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自查自纠。加大干部职工监管力度。2023年10月以来,每月组织开展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建设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加强干部考核管理。按照《赣州市城市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组织局机关开展了2023年度四个周期(季度)平时考核,督促指导局属各事业单位制定并印发了平时考核方案。②针对叶坪路公园公厕工程严重超期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了调查处理,对履职不到位的3名干部进行了处理。2023年11月,对本单位党的十九大以来负责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未发现其他项目存在超工期、超标准等问题。
(15)关于“纪法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组织开展系列廉政教育活动。2023年12月1日,制定印发《市城管局廉洁文化月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永远吹冲锋号》《“赶考”路上》等警示教育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徐绍仁组长作题为《同题共答 同频共振 推动城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新成效》的廉政党课辅导;制定《市城管局党组开展政治谈话工作方案》,2023年12月28日,局党组书记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单位“一把手”进行了集体政治谈话,进一步加强了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一把手”的监督。②组织开展纪法教育培训。系统梳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制度规定及相关党纪法规,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党纪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③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明确将上级最新的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列入每月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和党支部集中学习会的必学内容,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促进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醒悟知止。2023年12月以来,局党组带头,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均把违纪违法案例通报内容作为集中学习会的必学内容。
(16)关于“对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0月12日,组织主要业务人员参加了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的2023年政府采购政策和业务培训会议;2023年11月30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了业务经办人员规范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监管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2023年10月18日,制定印发《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市政设施维修项目和材料采购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市政设施维修和采购管理工作。2023年11月,严格按照采购管理规定组织实施了2023—2024年东河、南河浮桥管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针对信丰路路面维修工程拆分直接发包问题和2020年至2022年沥青路面维修劳务服务项目招标情况,经调查核实,责成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对3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处理。
(17)关于“'三资’管理较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11月30日,组织局系统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赣州市城市管理局系统财务管理办法》《赣州市城市管理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②加强资金管理。2023年12月,局机关单独建立了工会资金账户,进一步规范了经费列支核算。③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管。2023年以来,对11起未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纳户外广告租金案件的7家企业提起了民事诉讼。截至2024年4月,6起案件法院已出具民事判决书,对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后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追回广告租金及利息144.3241万元,另外5起案件正按诉讼程序等待法院开庭审理;对7起逾期仍未缴纳执法处罚款案件的个人和企业依法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经法院调查,7起案件的个人和企业均无可供执行财产,终结执行程序。④加强资产管理。2023年11月以来,组织下属单位每月对库存材料进行了盘点;2023年12月,组织开展了局系统2023年度资产集中统一盘点核查工作,对核查中发现的历史遗留的无实物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理;督促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对桥梁所库存材料进行了盘点、核实、账务核查,据实调整了4笔账务,调账后,库存材料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督促市园林环卫管理中心对沙河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的原有作业车辆设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城管体制改革事权移交,2023年12月,将其中的4辆作业设备下划移交给了章贡区城管局;2024年3月,对5台已到报废年限的作业车辆设备,按程序完成了报废处置。⑤严格责任追究。分别对市政工程管理中心桥梁所库存材料账实不符问题和沙河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18)关于“日常监管有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①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2023年12月15日,印发《市城管局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局系统相关职能科室、基层单位逐一排查关键环节、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43个。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逐一制定防控措施,推动廉政风险源头治理,规范权力运行。针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了严格监督。2023年8月1日,向市城管执法支队发送了《履责提示函》,督促推进相关问题整改。②加强户外广告监管。根据本次深化中心城区城管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和其他宣传品管理的通知》,明确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在户外广告和宣传品的审批、管理职责及事前服务和事后监管要求;2024年1月17日,印发《中心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共排查户外广告386块,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解除合同后未及时拆除等方面问题的户外广告8块,目前已督促整改到位。针对户外广告超审批面积问题,经调查核实,迎宾大道快速路、新世纪大桥和章江大桥灯箱广告牌未超出审批面积,中创国际周边LED高立柱广告牌超出审批面积约0.16倍,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处理。③加快推进实施沙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安装浮膜工程。2024年1月19日,组织召开施工招标开标会,因签到家数不足流标;2024年2月4日,再次组织召开施工招标开标会,已确定施工单位。2024年3月,项目已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已完工。举一反三,加强对各县(市、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覆膜情况的排查,2024年1月2日,印发《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覆膜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城管局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覆膜情况进行了排查,未发现其他未覆膜的渗滤液调节池。
(19)关于“贯彻执行上级精神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①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会议精神。2023年8—12月,局党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9次,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在城管系统落地见效。②2023年11月30日,印发《赣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督办落实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落实。③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重温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州市园林环卫管理中心园林绿化枯死、病虫害树木管理制度》等文件制度精神,进一步增强了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意识。严格按照《赣州市园林环卫管理中心园林绿化枯死、病虫害树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履行园林树木砍伐审批程序。2023年5月制度出台以来,均严格按照部门申请、现场勘查、部门意见、分管领导意见、主要领导意见的程序进行园林树木管理,有效杜绝了随意砍伐、“未批先伐”等现象发生。
(20)关于“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对议事决策有关制度的学习。2023年11月28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精神;2023年11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赣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和《中共赣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党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②加强沟通协调。2023年12月15日,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的办法》,加强了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增强了局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③健全完善班子运行机制。2023年12月,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局领导班子的运行机制。④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23年11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对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做了再强调、再压实,督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严格履行“三重一大”事项的上会程序,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应上尽上”。2023年11月29日,组织召开会议记录知识学习会议,进一步明确会议记录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压实相关工作责任。2023年8月以来,局领导能够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局党组会议记录逐一、全面、如实记录了局领导班子成员表态过程,做到了要素齐全、记录规范。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管理。坚持每月收集汇总局系统“三重一大”事项,自觉通过市纪委市监委“三重一大”管理系统上报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接受监督。2023年8月以来,我局实施的2个工程项目和25项政府采购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流程确定实施主体;对“市本级绿地养护管理和垃圾清运等4个项目未经党组会研究”问题,经调查,对履职不到位的8名责任人给予了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处理。
(21)关于“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①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印发《工作提示》,再次督促提醒相关科室、单位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目前,已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纳入了本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3年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当中。已整理归档近三年以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意识形态工作材料。②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2023年12月4日,制定印发《赣州市城市管理局政务新媒体信息“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了审核、校准的标准、流程和相关要求。2023年12月以来,赣州城管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均落实了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清理整合,2023年7月,注销了赣州城管抖音账号。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2023年8—12月,先后11次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监管企业集中警示约谈会和风险分析研判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对我市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安排部署。局领导带头多次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城管领域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印发《关于做好台风天气期间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运行领域安全风险防范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近期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等通知10余份,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督促各地、各部门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2023年,全市城市运行领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共计8538条,并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有效防范“小隐患”酿成“大事故”。④组织开展劳务用工排查。截至2023年12月,市城管局系统共有劳务派遣人员609人,其中从事特种作业62人,均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2023年12月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用工人员安全管理的通知》,对局系统劳务派遣人员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监管。⑤组织开展市政搭接电排查整治。对47家接电单位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清理合同到期的接电单位2家,对搭接电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整治。2023年10月,印发《市政工程管理中心用电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搭接电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予接电,并引导其至供电部门申请用电;严格日常用电管理,严明工作纪律,所有接电电表实行双人抄表把关,严防计量风险。
(22)关于“对组织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①开展党建工作制度学习。2023年11月,局党组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中共赣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党内规章和相关文件,同时督促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各自实际,同步开展相关制度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抓好党建主责主业的思想认识。②加强党建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局党组先后14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局系统党建工作,两次听取党建工作情况专题汇报,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③强化党建工作考核管理。印发《关于规范局系统党(总)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城管局系统党(总)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加大党支部书记日常工作成效在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的比例,把党支部书记对党建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列入述职评议考核,全面传导工作压力,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④强化党建工作督促检查。2023年10月25日—26日,组织对局系统各党(总)支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暨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督促相关党组织进行了整改。
(23)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2023年11月21日、30日,2024年1月5日,局党组分别召开会议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和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进行集体审议,局党组书记主持起草了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逐一对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发言材料进行了严格审阅把关,主动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主题教育督导组及其他部门的同志到会指导。2024年1月12日,严格按照会议程序,组织召开了市城管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查摆问题客观真实,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相互批评直面问题,达到了红脸出汗、促进工作、增进团结的目的。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023年11月1日,印发《关于严肃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明确了相关要求;2023年12月28日、2024年2月21日、2月9日,局党组分别在集体政治谈话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和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上,就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进行了强调。纪检委员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通过发送《参加组织生活提醒单》等方式,提醒局领导班子成员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局领导班子成员均能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局党组书记带头到所在党支部和挂点联系党支部讲授专题党课,其他班子成员均按照要求,到所挂点联系的党支部讲授了专题党课。
(24)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①组织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排查。2023年11月15日,印发《关于对局系统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排查的通知》,对2020年以来局系统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未达到半年考察时间就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对缺失《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等党员档案材料问题,督促相关党支部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了补齐。②组织开展发展党员等工作业务培训。2023年12月15日,针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注意事项、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开展了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党务干部党建工作业务能力。③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审核指导。2023年11月25日,印发《关于规范发展党员流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有关要求;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对当前正在发展的党员,通过下发《工作提示》《审核意见》等方式,对发展党员各环节工作进行提醒和指导,进一步规范了发展党员工作。
(25)关于“内部激励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①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激励机制。2024年1月5日,制定印发《赣州市城市管理局激励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实施意见》,局属各事业单位分别制定印发了《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担当作为。②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会活动,2023年组织开展“庆三八”“嘉游赣”等工会活动4次;2023年5月4日,组织召开了青年干部座谈会;2024年2月2日,举办了退休干部职工荣退仪式。积极做好困难干部职工的帮扶、救助和慰问,2023年共走访慰问困难干部职工165人次。
(26)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优、活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2023年12月20日,局党组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有关意见,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促进局系统年轻干部健康成长。②加强干部队伍素质提升。2023年10月以来,多次安排领导干部带队外出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重点学习了共享单车管理、桥梁智能监管、生活垃圾分类等方面的工作经验。2023年9月15日、11月28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邀请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文忠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法律问题》专题讲座,局市政公用科负责人就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政策文件进行了讲解;2023年11月29日,邀请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一级调研员就新媒体环境下的信息宣传与舆论引导进行辅导授课;2023年12月7日,组织开展机关大讲堂活动,邀请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上廉政党课。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城管系统“强转树”专项行动暨执法业务培训等,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024年度申报了1名桥梁专业人才招聘计划。
(27)关于“借用下属单位人员多”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机关借调人员管理。2024年2月1日,下发工作通知,对借用人员进行了清退。
(28)关于“持续推进整改的韧劲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①常态化开展落实巡视巡察、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有关内容的学习,2023年8—12月,组织开展巡视巡察、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相关内容的学习7次,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落实整改责任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②2023年12月,组织对上一轮市委巡察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台账,重新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成效。③严格落实《赣州市城管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局党组先后8次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对落实环保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023年10月,制定《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关注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通过下发工作通知等方式,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推进环保问题整改落实。④2023年12月,向各县(市、区)下发通知,全面排查全市已停用垃圾填埋场情况,并督促尽快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对已停用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治理。截至2024年4月底,全市共有生活垃圾填埋场21个,目前已完成封场(治理)4个,正在进行封场(治理)4个,已明确工艺方式且已完成前期工作1个,正在选择封场(治理)工艺和做前期工作12个。
(29)关于“部分整改任务完成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快推进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瑞金市、赣县区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瑞金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已完成调试及验收,赣县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已完工投入试运行。2023年全市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05万吨/日,新(改)建污水管网270.6公里。②持续加强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督查,派驻纪检监察组多次对落实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再监督再检查,下发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指出落实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力的多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30)关于“整改的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2月25日,制定印发《赣州市城市管理局整改工作定期调度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定期调度,强化过程管理,聚力破题突围,实现整改工作的常治长效。2023年第四季度,局党组7次对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调度,有力推进了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市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整改进展情况(共2个)
1.关于“要理顺中心城区城管体制机制”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2月,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室、中国足球彩票办公室,印发了《进一步深化中心城区城管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原则,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和需市级统筹的事项外,最大限度将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权限下放区级承担,进一步理顺了市、区两级城管体制机制。2023年12月28日,印发《赣州市主城区市、区、街(镇)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联络机制》,持续深入推进主城区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及时处置各网格内城市管理问题,有效提升了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效率。充分发挥中心城区“数字城管”平台作用,加强对中心城区城市管理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2023年,中心城区“数字城管”平台共受理城市管理问题案件419945件,立案派遣416532件,已结案383282件。推动市政府2024年2月20日,印发《中国足球彩票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4〕10号),将五区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管理考评,促进各区全面提升城市管养精细化水平。牵头制定《2023年赣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点》《赣州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赣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24年“迎新春”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整治方案,明确整治任务,统一整治标准,指导各区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垃圾分类、建筑垃圾收运处置等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了中心城区市容环境面貌。
2.关于“要加快补齐城管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着力推进停车车位、如厕厕位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3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7502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37.5%;新增如厕厕位19121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27.47%;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05万吨/日,新(改)建污水管网270公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28.57%。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与市发改委联合印发《赣州市“十四五”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对“十四五”期间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进行全链条、全过程规划。督促崇义县、寻乌县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2023年12月20日和12月25日,崇义县、寻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顺利点火试运行,全面完成了我市市域布点规划的10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有力保障了我市如期实现城镇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目标。
(三)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共2个)
1.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①强化对乡村振兴相关文件政策的学习。2023年11月30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共江西省委农办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驻村帮扶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州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同时,组织局属单位同步开展乡村振兴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局系统党员干部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政治自觉。②加大优秀、年轻帮扶干部的选派力度。扎实做好驻村工作队轮换工作,择优选派学历高、工作经验丰富、政治素质过硬的优秀、年轻干部前往乡村振兴一线锻炼。2023年选派了一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副科级干部前往油潭村接任驻村第一书记和一名年轻干部前往带源村接任驻村工作队员;选派了两名工作经验丰富、政治素质过硬的干部前往流坑村分别接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轮换后,市城管局系统驻村帮扶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③加大资金帮扶工作力度。2023年,市城管局系统向4个定点帮扶村共计拨付帮扶资金100万元,有力促进了定点帮扶村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完善村基础设施建设。
2.关于“持续巩固深化'厕所革命’成果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加快全市新增公厕建设进度,2023年全市新增如厕厕位19121个,完成率达127.47%。持续巩固深化“厕所革命”成果,通过点对点提醒等方式,督促各县(市、区)城管部门不断完善公厕设施服务功能、健全公厕日常管养考核机制、加强公厕管养人员作业技能培训等。2023年以来,各县(市、区)增加完善置物架、指示牌、烘手器等各类公厕设施11112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作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20余次,全市公厕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坚持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把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政治能力的试金石,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盯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深化整改措施,不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和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持续抓好跟踪落实。
2.坚持标准不降,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持续推进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及时将整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固化为制度机制,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共性、深层次问题的破解。对前期整改过程中已建立和完善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还需建立和完善的制度,及时制定实施,堵塞问题漏洞,努力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3.坚持目标不变,不断开创城管工作新局面。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城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自觉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与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新城管体制下各项工作发展,着力推动城乡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切实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到推进城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当中,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赣州篇章贡献城管工作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8180258;邮箱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八一四大道89号,邮编341000;电子邮箱:cgjgdw@163.com。
中共赣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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