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城管局,南康区城管局,赣县区城管局,经开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蓉江新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江西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废止《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开挖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赣市城管字[2018]71号),该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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