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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高温蒸煮项目申请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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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赣威医废字2021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对你公司申请事项进行了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同时组织开展了技术评审,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公示102021824-92),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异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颁发你公司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

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医疗废物异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5月19日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予以批复(赣环评字〔2017〕29号文),后因废气处理工艺改进,威绿达公司2018年3月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医疗废物异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废气处理设施变更说明》并于201811月20通过自主验收2019年2月18日获得江西省生态保护厅的固废验收批复(赣环评函〔2019〕11号),2019年3月7日获得赣州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

2020年4月委托赣州格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处置5840t/a医疗废物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10月15日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予以批复(赣环环评〔2020〕104号)2020年12月9日,我局组织召开了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高温蒸汽扩建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能力技术勘查会2020年12月29日,专家组对威绿达公司高温蒸汽扩建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进行了技术评审,认为该项目具备5840吨/年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收集、贮存及处置的能力,具备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收集能力,于202111日获得赣州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赣市环危废临证字2021-01),且2021年1月份完成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认为你公司具备总规模为5840t/a的医疗废物处置能力。鉴此,我局原则同意换发你公司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医疗废物经营方式、范围、规模与期限

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具体为:感染性废物HW01831-001-01)、损伤性废物HW01831-002-01)收集、贮存与处置,两类合计5840/年(16/天);病理性废物HW01831-003-01)、化学性废物HW01831-004-01)、药物性废物HW01831-005-01)三类收集。高温蒸煮项目经营期限为五年,自2021年9月24-2026年9月23日。我局20201231下发的《关于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高温蒸汽扩建项目)申请发放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及核发的临时经营许可证(赣市环危废临证字2021-01将予以收回。

三、危险废物经营管理要求

鉴于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环境保护要求,你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建立经营管理台帐,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

2.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超期限经营。所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不得转让、出租,所经营的危险废物不得委托、转让、倒卖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膜、污泥以及药物性、化学性、病理性废物医疗废物等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委外处理,不得自行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3.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运营并加强防护,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检修,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过程中产生环境污染事故。要注重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健全污染事故应急及其他相关制度和措施,提高防范风险及应急事故处置能力。

4.加强生产废水的处理,确保回用水达到要求,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加强职工的卫生防护。

5.赣州市赣县生态环境局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经营日常监管。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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