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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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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南京等地疫情应对处置工作的通知》。当前,国内本土疫情此起彼伏,尤其是南京禄口机场疫情传播链已关联5省9市,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复杂,再次拉响了疫情防控的警报。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积极应对疫情不确定因素,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挑战,配合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压实防控责任。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增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纪律,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检查,防止因提醒不及时、管理不到位,引发本科室(单位)人员感染传播疫情。各科室(单位)人员未遵守疫情防控纪律,造成疫情感染传播的,要追究当事人和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的责任。

二、要加强宣传劝导。广大干部职工要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严格落实个人和家庭责任,落实社区网络化管理。倡导中高风险地区的亲属留在当地,如非必要,不要返赣。同时也要劝导亲属非必要不要外出,尤其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对7月14日以来,有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返)赣人员亲属,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报告。要落实从南京市来(返)赣州人员亲属排查登记。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亲属,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要落实驻地“14+7”防控措施,其他排查登记人员实施健康监测管理,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各科室(单位)要在8月4日中午12时前将排查情况报送局疫情防控办公室赖琴珍处,排查登记台账将保存备查。

三、严格请假报批。8月1日-15日为集中休年假时间,根据局党组会的要求,请各科室(单位)要统筹做好安排人员休假。干部职工(含临聘、跟班学习人员)要严格执行防疫要求和疫情期间外出审批制度,尽量将年假安排在省内和市内,原则上不能去省外。要提倡错峰休假,此段时间不休以后可以补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休假必须向局主要领导报批并说明外出原因及去向。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其他人员休假必须向所属科室(单位)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外出原因及去向,呈局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休假。

四、要加强院内管理。要进一步加强院内外人员(车辆)进出管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各科室(单位)对来自省外来局对接工作的单位和人员,要将外防输入工作关口前移,提前询问了解掌握人员活动轨迹,原则上避免与来自、经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单位和人员直接工作接触。如工作需要确须与来自省外非中高风险人员工作接触,须向局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和局分管领导报备,尽量规避疫情流入风险。全局干部职工务必要做好自身健康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安全社交距离。

五、严肃工作纪律。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压实“五方责任”(即属地、部门、单位、社区和个人责任)的要求,各科室(单位)开展公务接待,对来自省外来局对接工作的单位人员一律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对干部职工有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亲属未及时、如实向单位、社区报备的、未按规定要求擅自到省外外出、休假的要进行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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