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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赣州北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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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赣州供电分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赣州北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满足500千伏赣州北变电站的电力外送需求,加强中部地区220千伏网架结构,提高当地220千伏电网供电可靠性,缩短220千伏供电半径,结合国咨(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赣州北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赣州供电分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赣州市章贡区、经开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一)线路工程

1、新建赣州北-和乐220千伏线路4.2公里(其中单回路架设2.5公里,同塔双回路架设1.7公里);

2、赣州北-燕丰220千伏线路14.7公里;

3、虎岗-燕丰双回线路燕丰侧改接入赣州北220千伏线路9.9公里(其中双回路架设8.1公里,单回路架设1.8公里);

4、和乐-黄埠双回线路和乐侧改接入赣州北220千伏线路1.5公里;

5、万安电厂-和乐单回线路和乐侧改接入赣州北220千伏线路0.4公里(其中双回路塔单侧挂线0.15公里,单回路架设0.25公里)。

(二)配套间隔工程

燕丰220千伏变电站改造2个出线间隔;更换原虎岗I、II间隔内电流互感器和间隔内导线;更换黄埠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和乐间隔线路保护。

四、项目总投资10943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其中企业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五、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六、项目招投标请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报我局审批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项目代码:2401-360700-04-01-243124)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3 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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