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核准于都跃洲水电厂新增生态流量机组项目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满足下游生态流量需求,充分利用生态流量、减少电站弃水,提高水能利用率,增加电站经济收益,减少碳排放,结合国咨(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于都跃洲水电厂新增生态流量机组项目。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跃洲水电厂。
二、项目建设地点:于都县罗坳镇跃洲村跃洲水电厂。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生态机组电站为小(2)型电站,新增2台闸门一体式湿定子全贯流水轮发电机组,生态机组装机容量为2×300kW,发电额定流量14.48m?/s,多年平均发电量178万kW·h,年利用小时2968h。配套建设附属设备、上网及监控设备、一扇安装一体式发电机组的检修闸门,并对安装及启闭闸门的门机进行改造。
四、项目总投资987.86万元。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其中企业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五、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六、项目招投标请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报我局审批。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项目代码:2405-360700-04-01-430652)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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