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重新核准全南县瑶山风电场项目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2年4月出具了《关于核准全南县瑶山风电场项目的批复》(赣市行审证(1)字〔2022〕39号),目前批复已失效。鉴于本项目仅对原核准的容量进行了核减,增加了配套储能,建设单位由母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我局组织了原评审专家组部分专家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了函审,结合专家意见及金风润航新能源有限公司出具的授权书,经研究,同意重新核准全南县瑶山风电场项目。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全南县天润新能风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全南县陂头镇和社迳乡。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总装机容量为65MW,共安装单机容量为5MW的风力发电机13台;新建110kV升压站1座,安装1台容量为72MVA变压器,风电机组通过3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配套新建1座16.5MW/33MWh独立储能电站。
四、项目总投资48945.6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其中企业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五、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
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六、项目招投标请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报我局审批。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项目代码:2204-360700-04-01-840372)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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