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两品一械”质量监督管理,保证经营使用安全有效,根据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要求,现将涉及我市辖区的不合格“两品一械”经营(零售)、使用单位核查处置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置公告表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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