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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纪委市监委提示:严格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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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保障企业安静发展的若干措施》,对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填表报数,精简优化涉企会议,统筹入企帮扶活动等提出明确要求,充分彰显了市委、市政府一以贯之优化营商环境的鲜明态度。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到位,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让企业集中精力抓好生产经营。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全程跟进监督,把保障企业安静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贯彻执行不力、变形走样、加重企业负担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赣州市纪委市监委举报电话:0797-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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