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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江西峰山国家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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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江西峰山国家森林公园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40911—20241008日。

登记单元名称

江西峰山国家森林公园

登记单元号

360700323000001

坐落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赣县区

空间范围

东至: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大埠乡黄贯村栋子脑组

南至: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王母渡镇枫树村棋盘坵组

西至: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南田村漆山背组

北至: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河头村高排脑组

登记单元总面积

20627.54公顷

国有面积

1681.25公顷

国家所有自然资源权属状况

所有权人

全民

自然状况

主要自然资源类型及面积

水流资源:50.43公顷

森林资源:17888.39公顷

草原资源:18.51公顷

湿地资源:0.46公顷

荒地资源:1.12公顷

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

自然资源部

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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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型面积

2668.63公顷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受理登记机构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受理机构: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2号

联系电话:0797-8155256

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图(扫二维码查看)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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