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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梅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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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梅江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40911—20241008日。

登记单元名称

梅江

登记单元号

360700331000008

坐落

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于都县瑞金市

空间范围

东至: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肖田乡朗源村横石组

南至: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岭背镇东坑村蛇形组

西至: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岭背镇大窝村长滩组

北至: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肖田乡朗际村上门组

登记单元总面积

2476.65公顷

国有面积

2395.28公顷

国家所有自然资源权属状况

所有权人

全民

自然状况

主要自然资源类型及面积

水流资源:1971.59公顷

森林资源:106.41公顷

草原资源:21.82公顷

湿地资源:277.5公顷

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

自然资源部

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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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型面积

99.33公顷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受理登记机构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受理机构: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2号

联系电话:0797-8155256

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图(扫二维码查看)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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