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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外省人防专用设备进赣销售、安装限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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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国动办

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取消人防专用设备跨省域销售、安装限制的通知》(国人防建[2023]2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具有国家人防办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资格的企业、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警报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均可在我省从事设备销售、安装活动,无需再向我省国动部门办理备案、信息报送等手续。

二、取消人民防空专用设备销售合同备案。

三、我办此前相关政策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江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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