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增殖渔业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安全,改善我区天然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三峡办《关于江西省三峡后续工作2013年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国三峡办发计字[2013]32号)精神,章贡区农业和粮食局将在赣江源头水域(章江与贡江汇合处:龟角尾公园)实施增殖放流项目,即向赣江水域人工投放一批鱼种。按照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现将项目实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放流时间:2014年12月30日。
2、放流水域:赣江源头水域(贡江)。
3、放流品种和数量:向赣江源头水域(贡江河)人工投放规格为10㎝以上的青鱼、鲢鱼和鳙鱼冬片共5万尾。
增殖放流是一件建设生态文明的公益事业,热诚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希望取得公众大力支持,真诚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
章贡区农业和粮食局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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