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认证机构、检测机构:
根据《赣州市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赣州市富硒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富硒办字〔2023〕1号)文件精神,为规范赣州市富硒产品认证行为,推动赣州市富硒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拟对赣州市富硒产品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名录库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主体资格
(一)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国家认证认可管理部门批准的认证和检测相关领域的资质。
(二)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在五年内未被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列入认证机构失信名录。
(三)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认证或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服务质量优良,客户满意度高。
二、服务内容
(一)在赣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富硒产品认证、富硒产品检测服务。
(二)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
三、申报审核材料
(一)2022年已入库机构审核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2022年企业认证情况汇报材料,包括各县(市、区)认证数、申请数、收费情况、申请主体名称和证书编号等。
3.2022年产品检测情况报告,包括检测批次、检测项目、标准、结果等;
4.其他相关资料。
(二)2023年新入库机构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赣州市富硒产品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名录库申报表》(附件);
3.证明服务能力的相关材料,包括认证机构批准书、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富硒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全流程富硒认证材料、已完成富硒认证情况等;
4.企业相关荣誉;
5.其他相关资料。
四、专家评审
(一)2022年已入库机构评审。根据认证机构提交的审核材料和服务满意度对已入库机构进行综合评分(专家评分60%+服务满意度评分40%),评分达80分以上的机构将保留其赣州市富硒产品认证、检测机构名录库资格。
(二)2023年新入库机构评审。根据新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对新申报机构评审,评分得分80分以上的择优入围赣州市富硒产品认证、检测机构名录库。
五、名录库的管理和使用
(一)赣州市富硒产品认证、检测机构名录库建立完成后,市富硒办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富硒产品认证、检测需求方可从中选择服务主体,未进入名录库的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不得参与财政资金补助类项目。
(二)赣州市富硒产品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对有违反《赣州市富硒产品认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服务主体,一律清出名录库,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纳入。
六、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机构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10号赣州市农业农村局1110室,电子版发送至gznyj@163.com,联系人:陈慧,0797-8196373。
赣州市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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