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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对全市前三季度统计执法检查进展情况作出通报,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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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圆满完成省局下达赣州市的2013年法制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处罚的行为,提升全市统计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各县(市、区)2013年统计行政执法任务的全面完成,督促各县(市、区)消灭统计执法“空白县”,根据市局要求,法制科对各县(市、区)201313季度的统计行政执法检查进展情况作出了通报。

  通报指出了统计执法检查完成情况较好的赣县、南康等工作先进的县市和至今尚未上报查办案件的章贡区、信丰、崇义、定南、寻乌等。对于尚未上报查办案件数据的县(市、区)要求他们抓紧时间,开展一次统计执法检查,发现案源,力争补办1-2件案件,根据省法制工作年终考核及案卷评查要求,每一县(市、区)统计局必须完成2件统计执法案件。

  同时,要求他们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案卷制作质量。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印发的《赣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的规定和省统计局法规处规定,没有完整内容的案卷不能算一件案件。案卷内容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内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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