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统字〔2016〕49号
赣州市统计局关于转发《江西省统计局〈关于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支持配合修改清理法规规章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市局各科室(队中心):
现将省统计局下发的《关于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支持配合修改清理法规规章的通知》(赣统字﹝2016﹞13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县(市、区)局、各科室(队、中心)将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报告于2016年8月15日前报市统计局法制科。
联系电话:8392852
附件:江西省统计局《关于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支持配合修改清理法规规章》的通知。
2016年8月1日
附件
江西省统计局关于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支持配合修改清理法规规章的通知
赣统字﹝2016﹞132号
各设区市统计局:
近日,国家统计局印发了《关于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支持配合修改清理法规规章的通知》(国统字﹝2016﹞109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统计系统在8月底前,对与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相冲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修订和完善。现就我省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支持配合修改地方性法规,全面清理与登记制度改革不符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与“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相冲突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积极配合政府法制部门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
二、全面清理本单位制定的与“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
三、认真组织县(市、区)统计部门梳理规范性文件,推动对与“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相冲突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修订和完善。
请各设区市统计局在8月22日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报告江西省统计局。
联系人:法规与设计管理处 万智勇
电 话:0791-88918565
江西省统计局
2016年7月15日
赣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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