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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统计局“三举措”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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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办有关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学习,统筹安排部署,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一、切实提高认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我市被确定为国家改革试点(是在全省二个设区市层面中同时推行的试点市之一,也是全省统计系统二个设区市之一)。市统计局是市政府确定为改革试点之一的部门。作为统计法制工作者,对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必须有更加清醒认识,认真对待,把工作做实做细,能经受住实践检验,不负所望。 

  二、切实加强领导。为抓好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市局把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对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宣传和教育,深化推行三项制度氛围,切实提高广大统计干部的思想认识,以积极的行动参与改革推进过程。

  三、切实保证质量。三项制度形成以后,将是我市统计部门统计行政执法的基本遵循,因此市级统计部门法制机构及相关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认真总结、认真研究,在学好有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既要遵循市政府的基本原则,保证文件程序基本统一,又要结合本单位行政执法实际,制定出便于操作执行的制度等,克服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等困难,确保圆满完成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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