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统党字〔2018〕15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
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的《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国统字〔2016〕18号)和市“两办”2018年2月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请你们报请县(市、区)委、政府对2015年以来以县(市、区)委、政府以及各领导小组名义出台的将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作为地方目标完成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进行全面清理纠正,并将清理纠正情况于5月30日前分别报市统计局、赣州调查队。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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