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依法治市办的悉心指导下,市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履职尽责中“作示范、勇争先”,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全省第一。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特色亮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一是全面落实统计法治建设责任。将统计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紧抓“关键少数”,推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学习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全覆盖”。召开高规格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常务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二是建立健全统计法治建设各项制度。全面修订《市统计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和《机关管理工作流程汇编》,对局机关日常管理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和明确。制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直接核查处理制度,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研究出台统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有力提升执法精细化水平。三是加大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力度。开展全局干部年终述法,将依法统计纳入机关年度述职述廉和党员民主评议重要内容,完善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办法,设立统计法治“专业项优胜单位”,落实落细普法宣传、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
(二)依法履职尽责,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是不断强化统计监督。全省率先出台赣州市《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具体措施》,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和现场督导,组织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题调研,不断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各方责任。二是不断深化统计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乡镇统计员“县聘乡用”、统计员职称评聘考核机制等创新举措。积极推动统计现代化信息技术运用,“赣州市统计数据信息系统”实现数据采集实时准确、数据处理高效便捷、台账查询高效便利,得到省统计局的高度评价并在省级层面推广运用。三是不断优化统计服务。推动建立月(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主要经济指标“红黄绿灯”预警监测等制度,施行重点月份GDP基础指标周监测会议制度,助力稳定经济大盘。深入开展大调研,建立月度调研、季度调研、节假日“两不停”调研和专题调研相结合机制,精准把脉经济发展走势。
(三)立足工作实际,持续提升统计法治水平。一是普法宣传亮点纷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将统计普法宣传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带头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综合利用主流媒体、大型活动、“赣州统计”公众号等,面向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广大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深入人心。二是执法能力显著增强。统筹各县(市、区)执法力量,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五上”企业检查范围扩大至全部县(市、区),全年组织执法检查企业282家,对企业等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统计违法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维护统计法的权威,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统计生态进一步完善。三是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紧盯数据质量,建立常态化统计数据核查机制,比对关联数据,严格现场核实要求,采取“一个项目一套流程”,每月开展“形象进度审核、凭证质量审核、闭环支撑审核”等创新做法,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今年以来,组织现场核查项目及“五上”单位申报入库500余个。
二、存在困难和不足
2022年,我局虽然在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统计调查对象法治意识不高。二是普法宣传平台狭窄。三是统计执法力量薄弱。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领局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列入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的学习必须课。同时,推动局机关全体干部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立依法治国法治观念。
(二)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本职业务工作两手抓,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及时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统计法治精神和会议精神,传达上级关于统计法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发挥领导干部的牵领和突破作用,充分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到统计日常业务中。
四、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各项规定,在五方面创新举措,狠下功夫。
一是抓落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统计系统实际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是深普法,营造依法统计氛围。切实抓好统计系统普法工作,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竞赛等活动,提升法律素养。
三是强监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实施质量核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三位一体”的统计执法监督机制,始终保持对数据质量监督检查的高压态势,以统计执法监督推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落实。
四是重执法,严惩统计违法行为。根据省局统计执法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实施统计法治工作年度评价、重点区域督促检查等制度,督促推动全面落实省统计局年度执法检查部署要求。认真做好省局移交统计违法线索的核查核实,配合省局做好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和整改工作,严肃查处举报案件、上级转办移交案件,及时处理到位。
五是夯基础,强化统计执法力量。充实执法监督人才力量,建立执法骨干力量平台,保持统计执法队伍稳定。充实法律专业人才,注入“新鲜血液”,加强新生力量,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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