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握关键、创新举措、精准发力,着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科学统计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4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亮点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法治意识。我局上下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重要文件的决策部署,把“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统计部门的重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履行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一方面,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载体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作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统计工作的具体任务。另一方面,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开展线上学习,推动学习教育学深学透。
(二)及时推动相关精神学习落实,优化法治环境。一是第一时间以专报形式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及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工作部署会议等系列会议精神,推动各县(市、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二是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将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专题班。局领导多次赴县(市、区)开展统计法治专题授课,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三是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学习传达省统计局《关于4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文件,及时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各地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重危害性,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主体责任。
(三)构建高效协同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效能。一是开展全市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清理纠正,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首批建设单位和“数责制”情况实地抽核,将统计相关工作纳入六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关注内容。二是坚持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工作,深入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着力解决了统计抗干扰能力不强、独立统计职权受到侵犯的局面,确保统计调查独立性,保障了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三是研究制定《赣州市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试行)》,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有效性,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四)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防惩统计造假。一是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制定《关于开展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赴章贡区、赣县区、于都县、宁都县等地,对40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指导协助各县(市、区)统计局完成2023年度执法检查任务。二是认真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022年7月22日至8月2日,国家统计局第4统计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统计督察“回头看”,2022年12月17日,省委、省政府印发《江西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目前,反馈意见中涉我市5个具体问题均已完成整改销号,并于2023年2月15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向省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三是加强统计人员队伍建设。全市统计系统共推荐30余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组织执法证到期人员重新申请国家统计执法证,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同时,派出熟悉业务的执法人员参加省级计执法检查,在实践中培养、锻炼执法队伍。
(五)深入开展法治学习与宣传,坚持多措并举。我局严格落实法治教育宣传培训,建立机关定期学法制度,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努力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一是制定《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宪法》《保密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机关干部法制教育;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题学法活动2次,开展以案示法活动2次,组织学习宣传党内法律、法规10次,组织开展“保密警示教育”宣传1次。二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按照市司法局统一部署,我局赴挂点村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现场宣讲民法知识。三是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网络普法宣传,增强宣传受众面。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聘请专业团队制作普法视频,在章贡区万象城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帮助统计调查对象更加直观的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
(一)统计专业执法力量不足。配齐配强统计执法力量还有欠缺,与统计执法监督任务繁重矛盾突出。县(市、区)统计执法人员力量不足,持证人员平均不到2人,导致难已独立开展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二)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个别执法人员专业素质还不够过硬,对统计法律法规理解不深刻,掌握不到位。
(三)统计法治宣传力度仍需加强。部分统计员统计法治观念不强,学习统计法、宣传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不够,法治思维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有一定差距。
三、下步工作打算
法治建设工作任重道远,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任务繁重。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一)持续筑牢依法治统思想防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并将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组会前学法内容。积极推动市级层面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继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主体依法管统治统意识。
(二)持续提升统计执法能力。一是提升执法检查覆盖面,制定并实施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建立市县两级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市级执法检查各专业和县(市、区)两个全覆盖。二是加强执法检查规范化,落实统计执法“三项制度”,对标国家标准完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程序规范,召开全市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会,邀请工业、投资、贸易和服务业等专业科室授课。三是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动员鼓励全市统计系统领导干部、业务骨干考取执法证,以业务培训、实地执法、案卷评查等多样化手段提升统计执法能力,提高统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三)持续强化统计监督效能。继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强与各部门贯通协同,持续融入“大监督”格局,用法治手段保障统计事业长足发展,用法治思维助力统计工作全面提升。严格落实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大对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力度,严格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预防、惩治工作,积极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造假做假的法治震慑。
(四)持续加强统计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依托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开放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宪法》《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内容,与统计所和法律顾问形成合力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大规模、全方位、有声势的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公众对依法统计的知晓度,使统计法深入人心,营造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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