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赣市府办电〔2015〕46号文件的要求,特编制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等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部门公开信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年度报告”栏目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391270,邮箱fgw@ganzhou.gov.cn)。
一、概况
2015年,赣州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市委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在市政府和委党组的领导下,按照提高行政透明度、打造“中国足球彩票”的要求,着力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领域,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及时、准确、高质量地宣传报道了我市发展改革工作,为领导决策、经验交流提供了客观实用的参考资料,为促进全市发展改革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初工作计划,并多次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对该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要求各科(室)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当成一项政治任务,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从实施依法行政的高度,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解和认识,坚决克服侥幸和畏难情绪,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成立了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于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二)健全制度,规范操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努力实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我委制定了《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完善了《信息工作制度》、《不予公开信息管理目录》和《赣州市发展改革系统不宜公开事项一览表》,杜绝我市发展改革系统不宜公开的信息被公开,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三)明确责任,强化队伍。一是落实责任,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设立专职信息员负责政府信息的网络发布。二是强化队伍,加强全市发改系统内部信息员队伍网络建设,便于及时收集整理全市发改委系统的相关工作动态。
(四)加强学习,开展培训。2015年3月,为推进全市发改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组织举办全市发改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邀请高等院校相关专业领域的教授和专家对各县(市、区)发改委,赣州、龙南经开区经发局,委机关各科(室),委属(管)各单位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与此同时,鼓励信息员通过自学等方式提升能力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843条。其中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491条,在委门户网站公开1352条,在江西日报、省发改委网站、赣南日报、赣州晚报等刊发信息6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概况信息。包括我委主要职责,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重要活动和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我委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省发改委和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我委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年度工作报告。
4.工作动态。包括我委重要会议、活动报道、自身建设等政务的最新动态;国家、省发改委动态及各县(市、区)发改委动态。
5.人事信息。包括我委人事任免、考录招牌、表彰奖励等。
6.财经信息。包括我委编制的预算收支总表和“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等。
7.行政执法。包括我委行政处罚执法依据等。
8.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7类信息以外我委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委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报刊、手机报、电视等媒体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委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部门,对外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电话和受理程序。无“不予公开”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举报1件,依申请公开2件,办结率100%。一是申请人王兆美、王兆宾、王兆裕、王兆容、王兆萌不服被申请人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我委依法办理,责令被申请人南康区发改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向申请人公开《关于赣南汽车城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康发改核字〔2014〕29号)政府信息。二是申请人李玉霞申请公开涉及被征收房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立项批复文件。我委依法办理,先后两次向申请人作出情况说明,并将涉及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文件复印件邮寄申请人。三是申请人李家寿等同志申请公开肖田乡吴村村好支桥组所在区域地块范围内拟建项目立项及相关审批材料。我委依法办理,将好支桥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审批文件复印件加盖我委印章邮寄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未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在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办结中,我委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法定程序和职责范围进行办理。全年共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3件,分别是:赣州鑫生建材有限公司不服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9月29日对赣县方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关于核准方圆文昌苑商住小区项目的批复》、章贡区李玉霞不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南康区王兆美等5人不服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向我委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目前全部办结,申请人未提出异议。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15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一些不足,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单位、科室、县(市、区)发改委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信息提供不及时,内容不够全面、不规范。二是部分信息稿件篇幅较短,内容不够详尽,采用率不高。
(二)具体解决的办法和改进措施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主要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对照工作要点,及时查漏补缺。组织学习了国家、省、市级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及要点,逐条对照工作要点,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并分工作要点形成总结材料上报。二是强化保密审查,顺畅公开渠道。建立文件公开审查制度,要求每份文件在拟制前须注明是否公开,将信息发布和公文制作、运转流程相结合,保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同时保障应公开信息渠道更顺畅。
附件:赣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月27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4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3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31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4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3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
填报人:龚达辽 联系电话:8391270
填报日期:2016年1月27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