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市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我局政府门户网站赣州教育网http://www.jxgzed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赣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地址:赣州市市政中心南楼19楼,电话: 0797—8391500 ,传真:0797—8391502)
一 、概 述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1.健全了组织机构。组织机构的完善为我局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证。我局明确由分管教育信息工作的副局长分管此项工作,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进行保密审查等。市教育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机关科室,强化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
2.加强了网络平台建设。认真抓好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赣州教育网,实现网站信息日日有更新,确保了信息的时效性,提高信息流量和服务水平,加大对我市教育的宣传力度,拓宽教育行政部门与公众的交流渠道,不断提高办网质量。积极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学校网站建设,积极推进网络在教育办公、教育教学的应用。2018年我局建设并开通了赣州市教育局电子办公平台,提高了办公效率。
3.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机关机构设置、科室职能、办事程序,以及教师资格的认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社会力量办学申办、转学及学籍办理、大学毕业生档案转接等手续。
4.制定了相关措施。我局根据《规定》和我局的工作实际情况,制订了《赣州市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在程序上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具体的规定。在赣州教育网主页设立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设置子栏目。
5.建立了规范的工作机制。根据上级要求,我局要求科室在拟文时务必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的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科室负责人和局领导要严格把关。确定需要公开的,我局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在“中国足球彩票网站”和“赣州教育网”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加强了重点领域和的信息公开工作,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阳光施政进一步推进。我们重点公开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1.创新便民信息公开工作。为做好便民服务,自主开发中考网上免费查分系统,每年租赁赣州移动中考网上评卷和查分服务器、专线网络2.26万元。2018年继续实行中考成绩网上、微信免费查询和返校查询的方式公布成绩,为学生查分提供了方便,也减轻了家长的负担。本次中考成绩查询系统于2018年7月1日8点半正式开通,总体上运行比较平稳,正式开通后没有出现不可访问的拥塞情况,总访问量130715人次。
2.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提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按规定在门户网站及时公示了市教育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市直学校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等信息,确保财政教育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促进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更加科学、规范、有效。与此同时,做好了学生资助工作,在赣州教育网、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相关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助学补助全覆盖,累计发放学生资助金4.77亿元,惠及贫困家庭学生53.5万人次。
3.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中专)、学前教育收费办法及标准,我们及时在市教育政务公开栏、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及赣州教育网上公布,并要求各校开学前应在公示栏、公示牌等醒目位置做好收费项目标准的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严格落实阳光招生制度。继续实施“阳光招生”,通过电视台、报纸、赣州教育网、学校公开栏公示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片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各项信息,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招生行为,确保实行阳光招生,让学生放心、家长相信、社会满意。
5.做好人事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的方案、面试通知、资格审查、拟聘人员信息等;及时发布中小学职称评审通知及结果信息;及时发布教师资格认定通知、认定通过名单和不予认定情况;及时公开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校际交流轮岗政策。对教师职称评聘、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教学研究课题申报立项、普通话测试成绩等各类信息,也能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并及时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和社会监督。2018年,通过全省统一招聘平台招聘教师2944名,整个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得到了考生和社会的好评。
6.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市编办审核结果,在教育门户网站公开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权力清单、审批流程等,既保证各科室能够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履行职责、依法用权,提高办事效率,又接受社会和师生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7.做好政策措施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教育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能及时通过赣南日报、赣州晚报、赣州教育网、赣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市政府网等做好解读工作,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我市教育政策了解和理解,正面引导舆论,确保权威的教育工作信息准确传播。2018年,我局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47余条、文章800余篇,在江西省教育系统微信公众号排行榜上,每月均列设区市教育局榜首,关注粉丝人数达34.8万人。
市教育局按照《条例》规定,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梳理并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主动公开的信息1304条,其中通过我局网站发布的信息1027条,累计发布9444条;共接受市民咨询近2万余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约1万余人次,当面咨询接待500余人次,网上咨询回复约1000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均已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18年,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厅的工作要求,市教育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名称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加大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四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五是更加重视监督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年底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作为单位、个人创先评优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奖惩制度,激发信息公开工作热情。
七、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
附表中的主动公开信息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附表:《赣州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赣州市教育局
2019年1月4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2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304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2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4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96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4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45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2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83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