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赣州市教育局编写。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一、总体情况
1.创新便民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中考查询系统接入赣州教育网和“赣州通”,并第一时间在“赣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宣传。据统计,2020年中考查分期间,我市学生及家长通过网络访问中考成绩查询服务的人次为315万余次,准确查询结果的次数为52万余人次。其中通过“赣州通”访问中考成绩查询服务的人次为90万余次,准确查询结果的次数为9万余人次;通过赣州教育局的微信公众号及网站访问中考成绩查询服务的人次为225万余次,其中准确查询结果的次数为43万余次。
2.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提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按规定在门户网站及时公示了市教育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市直学校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等信息,确保财政教育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促进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更加科学、规范、有效。与此同时,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让学生、家长、帮扶干部都能方便实时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我局开发了“赣州资助查询系统”,并在赣州教育网、赣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开设了查询端口。2020年,我市共发放学生资助资金5.9亿元,资助学生86.5万人次。
3.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中专)、学前教育收费办法及标准,我们及时在市教育政务公开栏、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及赣州教育网上公布,并要求各校开学前应在公示栏、公示牌等醒目位置做好收费项目标准的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要求各地各校做好宣传引导和推广使用“赣服通”工作。据统计,2020年全市共有781所学校接入了“赣服通”系统,导入学生数941070人,缴费成功1074972笔,缴费金额10.4亿元。
4.严格落实阳光招生制度。继续实施“阳光招生”,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学校校务公开栏等及时公开片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各项信息,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招生行为,确保实行阳光招生,让学生放心、家长相信、社会满意。2020年共组织了12次国家教育考试,考场数累计达1万场次,考试人次近30万人,参与考务工作人员累计达3万余人。
5.做好人事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的方案、面试通知、资格审查、拟聘人员信息等;及时发布中小学职称评审通知及结果信息;及时发布教师资格认定通知、认定通过名单和不予认定情况;及时公开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校际交流轮岗政策。对教师职称评聘、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教学研究课题申报立项、普通话测试成绩等各类信息,也能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并及时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和社会监督。2020年省统一招聘3479名教师,特岗招聘1418名教师。整个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得到了考生和社会的好评。
6.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市编办审核结果,在赣州教育网公开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权力清单、审批流程等,既保证各科室能够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履行职责、依法用权,提高办事效率,又接受社会和师生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按照省、市部署,制定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按时录入江西省网上审批事项管理系统。加强了江西政务服务网后台管理和维护,及时回复和处理网民咨询和投诉问题。将教师资格认定由行政许可改成行政确认,方便群众办事。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紧抓“一网通办”工作,推进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化建设。
7.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教育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能及时通过赣州教育网、赣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赣州教育发布等做好解读工作,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我市教育政策了解和理解,正面引导舆论,确保权威的教育工作信息准确传播。2020年1至12月,“赣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42次,文章800余篇,在全省教育系统微信公众号排行榜上,每月均列设区市教育局榜首,关注粉丝人数达58.6万人。
8.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梳理并编制了《赣州市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要求各县(市、区)参照此要求执行。同时,积极做好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审核工作。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梳理并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主动公开的信息1438条,其中通过我局网站发布的信息1026条,累计发布12307条;共接受市民咨询近2万余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约1万余人次,当面咨询接待1000余人次,网上咨询回复约2000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0/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62011.3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1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1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1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1 |
1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与公众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政务公开内容的深度上、政务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上,还未能完全满足公众的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持续做好教育信息公开。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落实我局2021年重点工作,通过市政府网站、赣州教育网、赣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赣州教育发布微博等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二)强化政策解读。进一步梳理有关教育政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将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媒体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做好网站内容更新,主动、及时、准确发布教育信息。继续做好“赣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赣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为:http://edu.ganzhou.gov.cn/,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查询。
赣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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