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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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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商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赣州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重点围绕招商引资、商贸消费、对外经贸等方面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做好信息常态化发布。突出赣州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和“赣州商务”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宣传主阵地作用,规范日常管理,从严审核把关2023年共在赣州商务微信号发布信息1300余条,在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00余条,展现了奋发有为的商务形象,营造了内和外顺的舆论氛围。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国家省市招商引资、商贸消费、对外经贸、口岸平台等重点领域,落实新闻发布“4·2·1”制度,举办了第五届赣菜美食文化节、《关于全市拼经济拼发展的若干措施》等4场新闻发布会,较好地做好了政策宣传解读,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联合赣南日报、赣州广播电台刊播我市在招商引资、商贸消费、对外经贸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在全市树立商务良好形象三是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集中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绩效自评价结果等内容,方便社会各界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经常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商务部门职责范围内群众的反映和投诉做到及时登记办理、及时整理和反馈。2023年共在12345平台上接到工单58个,按时办结58个,及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照系统化、标准化、电子化的原则,研究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落实三级审核制,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强化门户网站日常管理。建立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机制,每季度对市局网站运行情况进行普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栏目更新频次,完善栏目内容,提高发布信息质量。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切实加强领导,优化体系建设。成立了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更新和维护我局对外公开信息,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统筹组织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拟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印发了《关于印发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信息报送及审核机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发布审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了政府集中采购事项,采购总金额189.9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网站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个,均已办结回复到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存在的问题:一是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存在信息公开量不足、细化不够、发布还不够及时等问题。二是存在部分信息解读的形式、方式单一。

下一步打算: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公开工作。二是明确责任,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将完善督查通报机制,对未能完成公开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积极稳妥地开展依申请公开,更好地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三是注意严格保密。进一步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充分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杜绝国家秘密信息的上传。四是增强公开效果,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围绕商务领域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赣州市商务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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