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赣州市水利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赣州市水利局网站(www.gzs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8196452)。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水利重点工作,按照“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服务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一) 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不定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二是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围绕水利重点工作、水利行业管理、群众关切的热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急需了解的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水利工程专项检查、防汛抗旱等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三是注重公开质量时效。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时效,做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常规性工作按时公开,进一步加大新闻发布及舆情热点应对工作力度,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
(二)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平台作用,突出做好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部门预算等群众关心的水利热点信息公开。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注重权威性和时效性,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门户网站上公布2016年部门预算、2015年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除了在网上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外,我局还利用多种形式和媒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设立“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两学一做”学习专题、“河长制”工作等专栏形式,及时全面公开了有关信息;同时,加强与赣南日报社、广播电台等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宣传报道水利工作的新动态。
(三)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对门户网站进行整体升级改版,进一步优化了网站结构,升级后的门户网站版面更加简洁、便民服务功能更加完善。二是进一步发挥互动交流、网上调查、在线访谈、专题宣传等网上公共服务系统功能,切实增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并及时处理有关意见建议,扎实做好答复工作,全年开展网上调查5次,答复有关意见建议16件。三是积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完成我局6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整编工作,全面进驻网上审批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及网上办结率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水利局充分利用赣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赣州水利网等媒介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截至12月31日,全年共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汛情反映等各类信息126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被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收费、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主动公开意识还需增强、应公开信息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等不足。2017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将属于公开范畴的信息予以公开,重点加强防汛抗旱信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信息、水资源和水环境信息、涉水行政审批信息等内容的公开、办事指南等群众关心关注内容。(三)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不断优化门户网站信息栏目,对信息内容进行梳理归类公开,提升信息的更新频率,强化网站的服务功能,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权威性和时效性。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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