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2016年度赣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赣州市财政局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将在市财政局网站(/res//)公布。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西省政务公开条例》以及《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把政府信息工作作为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举措。同时,我局紧紧围绕“理财精细实 为政忠公能”的宗旨,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
(一)健全体制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
加强领导,明确机构责任。我局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实施,并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财政信息员负责及时报送有关政府公开信息,并对所有发布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推进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责任和义务,从制度上确保政府信息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有效统一。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习培训,认真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认真落实保密规定,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核,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二是围绕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持续深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按照依法公开、全面真实、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不断规范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
三是严格规范政务公开程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的要求,对政务信息实施保密审查,凡依照规定并经审核后可以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专人负责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公开发布。
(三)充实门户网站,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我局按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规范标准,明确划分了“部门简介”、“政务公开”、“财政动态”、“党风廉政建设”、等政务公开规范栏目,以及“机关建设”、“在线服务”等动态信息栏目。另外,我们还根据部门自身业务职能,专门开设了、“财政聚焦”、“财政运行”、“区县动态”及“媒体广角”等专栏,务求全面及时发布各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网站、政务公开宣传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多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官方网站更新财政新闻400余条、重要图片123张,报市委、市政府信息100余条,在各类杂志报刊发表稿件150余条,编发《赣南财政信息》8期、《赣南财政与会计研究资料汇编》4期。在上班时间利用机关大楼大厅LED屏幕对有关信息进行滚动播放,扩大宣传效果等。
(二)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1.政府预算公开方面:2016年全市各级均将政府总预算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政府网站或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同时一并公开了本级的“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公开内容包括2016年预算草案报告、2016年预算草案关于转移支付情况说明、2016年预算草案关于举借债务情况说明、2016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等。
2.部门预算公开方面:各级各预算部门(单位)切实履行部门预算公开主体责任,在部门预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的公开了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收支总表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及说明等。
3.政府决算公开方面:2016年8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审查批准了2015年市级决算。根据《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赣财预〔2014〕18号)精神,首次将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财政决算报告及批准决议,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险基金等四套决算全部对外公开。同时,增加了市级政府债务情况说明,介绍了债务限额构成、债务余额情况等新内容。决算报表分别列示预算数、决算数、增减幅度;市本级支出决算细化公开至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市本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分别作出说明;决算公开表格、说明和报告由上年的6个增加至今年的20个。19个县(市、区)参照市本级的做法也主动公开了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4.部门决算公开方面:各预算部门(单位)为部门决算公开的主体,2015年市本级部门决算公开共涉及97个部门,为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市财政局下发了《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赣州市本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赣市财库字〔2016〕18号)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对市本级各部门全面开展督办工作。在部门决算公开上,市本级各部门按照“决算比照预算”原则公开,参照省厅部门决算公开格式及时公开了部门职能、机构设置、总体收支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并对数据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必要的说明,做到该公开的项目一个不漏、公开的方式规范透明、细化的程度准确到位。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
11月29日上午,我局召开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新闻发布会,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有:江西手机报、香港商报、大江网、江南都市报、信息日报、赣南日报、赣州晚报、赣州广播电视台、客家新闻网等新闻单位,局各业务科室代表。会上,我局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我市PPP工作的推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新闻发布,并对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我局在政府网、局门户网站收到群众来信8件,已全部处理完毕,群众均表示非常满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市财政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申请。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工作仍需细化,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力度还需加强。二是随着新兴媒体逐渐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主动公开工作的形式和渠道仍需不断创新。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
三是在进一步提升门户网站服务功能,在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信息。
赣州市财政局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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