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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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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由赣州市司法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看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市司法局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长征大道8号市政府南楼7楼,电话:0797-8991428(传真),邮编:341000,电子邮箱:gzss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赣州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足球彩票信息公开指南》,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311日至1231日,赣州市司法局在市政府司法局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7条。主动公布的信息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公告公示、政务动态、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答复书的格式进行规范,完善内容构成,确保答复均符合规定。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起,已依法依规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加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以及《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等内容的学习理解。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安全关,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使用统一规范的《赣州市司法局信息发布审批表》。

(四)平台建设

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设创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专栏。公开方式多样化,紧跟群众获取信息主要方式的改变,精心打造“赣州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2023年度发布图文信息295条。我局微信公众号获评为2023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佳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全局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切实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严格工作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科室和个人考核和评优评先内容。主动接受社会评议,严格落实问题责任追究。加大网站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做好错敏字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够专业;二是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三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培训学习,推动全局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拓展完善政策解读,丰富政策解读内容和形式,妥善回应大众关切。三是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和能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赣州市司法局

20241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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