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城市管理局2011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办电〔2012〕14号)的要求,特编制赣州市城管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等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部门公开信息 > 市城管局 > 部门年度报告”栏目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市城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181880,邮箱8181108@163.com)
一、概况
2011年,赣州市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在市政府的指导和委党组的直接领导下,以创建“五型一满意”城管局机关为目标,按照提高行政透明度、打造“中国足球彩票”的要求,着力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领域,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及时、准确、高质量地宣传报道了我市城市管理工作。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初工作计划,并多次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对该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要求各科室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当成一项政治任务,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从实施依法行政的高度,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解和认识,坚决克服侥幸和为难情绪,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为使信息工作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努力实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我局在《信息工作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不予公开信息管理目录》,严格界定不属于公开范围的六大类文件信息,即: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危及公共安全的信息、危及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涉及商业机密的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属于机关内部工作的信息。凡未被列入《不予公开信息管理目录》的,原则上必须予以公开;对确实不适宜公开的,相关科室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办公室备案留存。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一是落实责任,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设立专职信息员负责政府信息的网络发布。二是强化队伍,加强全市城管系统内部信息员队伍网络建设,便于及时收集整理全市城管系统的相关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1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2条。其中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条(概况信息1条,法规文件信息33条,工作动态信息17条,人事信息1条),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概况信息。包括我局主要职责,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重要活动和讲话。
2、法规文件。我局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省发改委和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我局编制的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报告。
4、工作动态。我局重要会议、活动报道、自身建设等政务的最新动态。
5、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4类信息以外我局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委门户网、市政府投资网、报刊、手机报、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并定期印发《发改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部门,对外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电话和受理程序。2011年度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1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一些不足,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单位、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信息提供不及时,内容不全面、不规范。
2、部分信息稿件缺乏新闻价值,没有新颖、鲜明的观点,甚至要素不全、主题不明,采用率不高。
(二)具体解决的办法和改进措施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强化政策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同时,逐条对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查漏补缺。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了信息公开的真实、有效和安全。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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