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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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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政府网络年度报表编制和发布工作的工作提示要求,现将赣州市城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赣州市城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形成分工合作、职责清晰、协调运转的有效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488条,其中在局网站公开信息288条,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88条,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2200条。公开范围包括发展规划、法规文件、政策解读、人事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局网站、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及口头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依申请公开6条,并在第一时间办结,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要求,我局及时准确更新各栏目信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把信息质量关口,严格实行信息编写、审核、报送、发布等各环节把关负责制,由科室、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实行保密审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网站栏目设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新闻发布、决策公开、管理和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依申请公开等项目。同时,积极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用好“赣州城管”微信平台,全年发布信息2200篇。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问政赣州等平台公开我局政府信息,有效扩大了群众对政策文件的知晓度,保障了公众权益。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定期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要求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公开的信息,保证公开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

行政强制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部分重要信息发布存在滞后现象,导致市民无法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动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有待加强。部分信息存在错误或过时现象,可能会误导市民,影响他们的决策。公开的覆盖面有待扩大。部分基层单位和边远地区的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不足,导致部分市民无法享受到信息公开带来的便利。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有待提升。部分市民反映,他们在获取信息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和互动平台,无法及时了解政府的反馈和处理结果。

整改措施:建立信息发布时效性监控机制,确保重要信息能够第一时间发布,满足市民的知情权。加强信息审核力度,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避免误导市民。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特别是基层单位和边远地区,让更多市民享受到信息公开带来的便利。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设立专门的信息反馈平台,及时回应市民的咨询和建议,提高信息公开的互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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