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智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非劳动关系讨薪、受伤索赔问题的建议》(第89号)收悉,现根据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劳动合同中止,应该退休,享受养老待遇,对于非劳动关系的讨薪、受伤索赔等问题,暂时无法立案查处,我局主动作为,通过调解、纳入补充工伤保险等多渠道保障超龄农民工、学生暑假工等群体合法权益。
一、执法监察联合惩戒
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有效遏制欠薪问题发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和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新就业形态领域和其他劳动用工管理混乱的行业企业为重点进行全面检查,2021年11月-2022年3月,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1598家,督促45家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追回工资1269万元。
二是加大欠薪案件办理和惩戒力度。市、县两级劳资纠纷调解平台全面投入使用,各地人社、住建、城投等成员单位集中进驻处理各自行业领域欠薪问题,2022年1-6月,全市共接待处理劳资纠纷问题1286件,帮助9150人追回工资等待遇1.744亿元,其中通过立案处理50件案件,帮助562人追回工资等待遇997.09万元。联合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印发开展劳动报酬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同时,人社、公安、法院、检察院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欠薪违法犯罪行为,2022年1-6月,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14件。将3家用人单位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将欠薪失信企业信息在网站、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布曝光,并推送给各单位,在招投标、立项、融资贷款、商品房预售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实施联合惩戒。
三是扎实推动社保卡发放农民工工资工作。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信息化系统,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通过社保卡发放农民工工资工作。截止2022年6月,全市已有252个项目通过社保卡为10.689万人发放了5.736亿元工资。
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积极发挥劳资纠纷调处平台作用。对于农民工欠薪问题,即使是超龄的非劳动关系,也会优先通过调解的方式进行协调处理,今年1-6月份全市通过调解协调处理成功率达90.71%,较好地保障了这类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是构建多层次工伤保障体系。建筑领域项目参保、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的,均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切实维护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参保困难群体的职业伤害风险。今年我市还出台了《赣州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自5月1日起施行,在全省率先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见习生、村“两委”人员、大学生村官等特定从业人员纳入补充工伤保险范围,通过同时缴纳基础保费和叠加保费的方式,使其能够享受到与在职职工基本一致的工伤待遇。截至6月底,已有10047名超过法定退休劳动者参加补充工伤保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大与法院、司法、工会、信访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加强“以案释法”宣传力度,加大法律援助、调解、联合惩戒工作力度,切实保障超龄农民工、学生暑假工等非劳动关系群体的权益。
二是加大工伤保障力度。持续做好补充工伤保险各项工作,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从业人员纳入补充工伤保险范围,解决参保困难群体的职业风险难题,减轻用工单位的经济负担,更好地维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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