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农字〔2019〕23号
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办理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有关科(室)、局管(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19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9〕18号)文件精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交办我局的共18件,其中承办9件、协办9 件;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政协提案交办我局的共43件,其中主办(分办)18件、协办25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由我局承办(主办)的要按程序以正式文件形式答复各代表、委员,由我局协办的要向承办(主办)单位书面提供相关办理意见(材料)。为按时保质完成各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责任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一府两院”的法定职责。各建议、提案办理的责任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办理工作作为倾听群众呼声、了解民情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重要途径,作为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改作风提效率、树立部门良好形象的有效方式,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大事、要事,务必抓紧抓实。各建议、提案的办理责任分工及办结时间见附件1,责任科室(单位)有多个的,排在第一位并加粗标注的为牵头科室(单位),其余为配合科室(单位)。牵头责任科室(单位)要履行好牵头责任,认真组织研究,具体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配合科室(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助牵头责任科室(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二、认真规范办理
一是要认真组织研究。牵头责任科室(单位)要认真反复研读建议、提案原文,理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图;要深入基层、实地调查研究,提出初步办理方案。
二是要强化与委员沟通。牵头责任科室(单位)要在答复前,主动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采取直接对话、开小型座谈会、派人登门走访、发联系信函、打电话等方法,广泛征求意见,交流情况,沟通思想。
三是要规范答复格式。由我局承办(主办)的各项建议、提案,牵头责任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公文格式(见附件2、附件4)起草书面答复件,经分管领导审签后由局主要领导签发。通过书面信函方式正式答复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如果是联名提出的人大代表建议,应分别答复每一位代表,并给领衔代表附上《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征询意见表》(一式三份,见附件3)。如果是联名提出的政协提案,则按惯例答复第一提案人,并附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式三份,见附件5)。建议答复件分别抄送一份到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提案答复件分别抄送一份到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同时,电子稿(WORD文档和盖章PDF扫描件)发送至局办公室邮箱rmk8122633@163.com;书面稿交905室。答复件首页右上角按下列要求分类填写:①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②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③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由我局协办的各项建议、提案,牵头责任科室(单位)要在收到建议、提案之日起尽快将答复意见(材料)书面报承办(主办)单位。
三、做好“回头看”工作
由我局承办(主办)的各项建议、提案寄出答复信函件后,各牵头责任科室(单位)要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询问是否收悉,告知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建议,确保各项建议、提案均能够得到“满意”答复。B类、C类件的建议、提案,要通过电话、信函、走访、座谈等方式主动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对因政策规定和客观条件等原因仍无法解决或一时难以解决的事项,要耐心细致地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工作,推进转化成A类件,实现良性互动。各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局分管领导报告,并以电子邮件和书面的形式交局办公室。
附件:1. 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责任分工
2. 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答复件格式
3. 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征询意见表
4. 政协提案答复件格式
5.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15日
抄送:局领导。
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印发
附件1
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责任分工
一、人大代表建议(共18件,其中承办9件、协办9件)
建议号 |
建议标题 |
市政府办办理 任务分工 |
牵头责任领导 |
办理责任 单位 |
办结时间 |
009 |
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 |
市生态环境局承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办 |
廖学春 |
农村科 |
4月25日 |
010 |
关于尽快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的建议 |
市自然资源局承办,市农业农村局协办 |
周 昱 |
经作科 |
4月25日 |
044 |
关于出台支持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办法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承办 |
何宏杰 |
农经科 |
6月30日 |
058 |
关于开展“赣南新妇女”运动,推动乡风文明建设的建议 |
市妇联承办,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协办 |
陈 萍 |
原市委农工部科教科 |
4月25日 |
063 |
关于建设区域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的建议 |
市应急管理局承办,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协办 |
黄作芸 |
调控科 |
4月25日 |
074 |
关于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 |
市生态环境局承办,市农业农村局协办 |
廖学春 |
农村科 |
4月25日 |
111 |
关于生猪产业转型发展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承办,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协办 |
肖永鸿 |
畜牧局 |
6月30日 |
112 |
关于加快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土地流转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承办 |
李秋生 |
高标办 农经科 |
6月30日 |
124 |
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承办,市城管局协办 |
廖学春 |
农村科 |
6月30日 |
125 |
关于依托赣南科学院成立赣州市蔬菜产业研究院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承办,赣南科学院协办 |
周 昱 |
经作科 |
6月30日 |
135 |
关于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的建议 |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承办,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协办 |
卓 旭 |
农发局 |
4月25日 |
136 |
关于加大力度支持乡村农业产业发展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承办 |
何宏杰 |
计财科 农经科 市场科 原市委农工部农业科 |
6月30日 |
149 |
关于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
市城管局承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协办 |
廖学春 |
农村科 |
4月25日 |
152 |
关于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承办 |
何宏杰 |
农经科 原市委农工部农业科 |
6月30日 |
153 |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圩镇建设力度的建议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市农业农村局协办 |
廖学春 |
农村科 |
4月25日 |
169 |
关于加强乡村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承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协办 |
陈 萍 |
原市委农工部科教科 |
6月30日 |
188 |
关于加大对未脱贫县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 |
市扶贫办承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办 |
廖学春 |
农村科 |
4月25日 |
189 |
关于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承办 |
李秋生 |
原市农粮局农业科 |
6月30日 |
二、政协委员提案(共43件,其中主办/分办18件、协办25件)
提案编号 |
提案标题 |
市政府办办理 任务分工 |
牵头责任领导 |
办理责任 单位 |
办结时间 |
004 |
关于加大宁都黄鸡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协办 |
韩保峰 |
畜牧局 屠宰科 市场科 |
6月20日 |
007 |
关于支持我市特色“小产业”发展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协办 |
何宏杰 |
计财科 原市农粮局科教科 市场科 |
6月20日 |
021 |
关于推进数字化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的建议 |
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主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协办 |
邹建华 李光健 |
市场科 |
4月25日 |
031 |
关于开展专项文明行动,加强乡风文明的建议 |
市委宣传部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协办 |
陈 萍 |
原市委农工部科教科 |
4月25日 |
046 |
市林业局主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协办 |
周 昱 |
经作科 |
4月25日 |
|
047 |
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几点建议 |
市发改委、市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中心、市文广新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办 |
韩保峰 |
能源站 |
6月20日 |
049 |
关于加强乡集镇建设的几点建议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市自然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协办 |
廖学春 |
农村科 |
4月25日 |
060 |
关于加强城区宠物犬管理的建议 |
市公安局主办,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协办 |
韩保峰 |
畜牧局 |
4月25日 |
074 |
打赢脱贫攻坚战,发展产业是根本之策 |
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赣南科学院、市扶贫办、赣州银保监分局协办 |
周 昱 |
办公室 农经科 原市委农工部科教科 |
6月20日 |
078 |
关于助力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建议 |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办分办 |
林建田 |
原市委农工部农业科 |
6月20日 |
096 |
关于产业扶贫中的问题和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协办 |
周 昱 |
办公室 计财科 农经科 原市农粮局科教科 原市委农工部农业科 |
6月20日 |
101 |
做大做强蔬菜产业的几点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 |
周 昱 |
经作科 |
6月20日 |
110 |
市商务局主办,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协办 |
邹建华 |
市场科 |
4月25日 |
|
113 |
关于正确处理生猪养殖与生态环保关系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生态环境局协办 |
韩保峰 |
畜牧局 |
6月20日 |
116 |
关于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提案 |
市城管局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协办 |
廖学春 |
农村科 |
4月25日 |
119 |
关于对我市住宅小区园林农药喷洒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的提案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协办 |
李秋生 |
植保局 |
4月25日 |
132 |
关于加强农村村庄规划的建议 |
市自然资源局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协办 |
廖学春 |
农村科 |
4月25日 |
134 |
关于大力整治我市农村环境卫生的提案 |
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城管局、市委宣传部协办 |
廖学春 |
农村科 |
6月20日 |
139 |
关于完善我市蔬菜产业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州农校、市教育局协办 |
周 昱 |
经作科 原市委农工部科教科 |
6月20日 |
142 |
大力推动古村落的保护及旅游开发 |
市自然资源局主办,市文广新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协办 |
卓 旭 |
农发局 |
4月25日 |
150 |
关于在我市创建青少年农业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议 |
市科技局主办,团市委、市科协、赣南科学院、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协办 |
何宏杰 |
计财科 |
4月25日 |
155 |
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建议 |
市卫健委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协办 |
廖学春 |
农村科 |
4月25日 |
156 |
关于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是关键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办 |
陈 萍 |
原市委农工部科教科 原市农粮局科教科 人事科 |
6月20日 |
162 |
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协办 |
陈 萍 黄作芸 |
原市委农工部科教科 计财科 |
6月20日 |
166 |
关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协办 |
林建田 |
原市委农工部干部科 |
6月20日 |
167 |
市商务局主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贸促会协办 |
邹建华 |
市场科 计财科 |
4月25日 |
|
176 |
关于探索推广“村集体+贫困户+能人领办”产业扶贫模式解决产业扶贫利益浅联结问题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果业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协办 |
周 昱 |
办公室 农经科 科教科 |
6月20日 |
190 |
关于原产地老品种传承促乡村经济振兴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旅局、市科技局协办 |
林建田 |
原市委农工部农业科 农村科 |
6月20日 |
193 |
关于治理城市“狗患”问题的建议 |
市公安局主办,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协办 |
韩保峰 |
畜牧局 |
4月25日 |
195 |
关于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
市委组织部主办,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协办 |
陈 萍 |
原市委农工部科教科 |
4月25日 |
197 |
关于加快我市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的建议 |
市林业局主办,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协办 |
周 昱 |
经作科 |
4月25日 |
200 |
关于休闲农业发展的提案 |
市自然资源局主办,市林业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协办 |
卓 旭 |
农发局 |
4月25日 |
238 |
强化科技创新,助推我市优势农业产业发展 |
市科技局主办,市果业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协办 |
黄作芸 |
原市农粮局科教科 计财科 |
4月25日 |
251 |
关于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建设赣南美丽家园的提案 |
市生态环境局主办,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协办 |
韩保峰 |
能源站 畜牧局 |
4月25日 |
254 |
关于解决城市“狗患”的建议 |
市公安局主办,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协办 |
韩保峰 |
畜牧局 |
4月25日 |
258 |
关于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
市农业农村局主办, 市扶贫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协办 |
周 昱 |
办公室 农经科 科教科 |
6月20日 |
265 |
发展田园综合体、建设美丽乡村 |
市财政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办 |
廖学春 |
农村科 |
6月20日 |
316 |
关于推进农村垃圾处理建设美丽乡村的建议 |
市城管局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协办 |
廖学春 |
农村科 |
4月25日 |
321 |
关于发展农业特色餐饮,助力精准产业扶贫的建议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市文广新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协办 |
卓 旭 |
农发局 农经科 |
4月25日 |
332 |
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建议 |
市城管局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协办 |
廖学春 |
农村科 |
4月25日 |
335 |
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
市卫健委主办,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协办 |
廖学春 |
农村科 |
4月25日 |
350 |
发展富民产业,助推精准扶贫 |
市农业农村局主办, 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办 |
周 昱 |
办公室 农经科 原市农粮局科教科 |
6月20日 |
351 |
关于加强赣州市中心城区治理狗患力度的建议 |
市公安局主办,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协办 |
韩保峰 |
畜牧局 |
4月25日 |
附件2
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答复件格式
赣州市××局(委、办、县政府)
签发:××× ××提字〔2019〕 号
分类:A(或B、C)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单位印章)
2019年 月 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附件3
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征询意见表
建议编号 第 号 答复时间:2019年 月 日
代表姓名 |
|
所在代表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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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职 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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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标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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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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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回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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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评价格次(选一项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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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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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答复件的文本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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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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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办理沟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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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办理答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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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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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工作的总体表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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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意见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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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
代表签名 |
|
注:1.此表一式三份,代表应在收到答复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分别向承办单位、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和市政府督查室寄送该表;2.双线以上由承办单位填写,双线以下由代表填写。
附件4
政协提案答复件格式
赣州市××局(委、办、县政府)
签发:××× ××提字〔2019〕 号
分类:A(或B、C)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委员(或提案单位):
您(或XX单位)提出的关于 的提案
收悉,现答复如下: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单位印章)
2019年 月 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附件5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政协提案号码:2019年第 号
提案人姓名 |
|
通讯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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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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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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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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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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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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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人对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 |
|||||||
|
|||||||
满意 |
|
基本满意 |
|
不满意 |
|
||
备注:请在相应的反馈栏内打“√” |
提案人签名:
2019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请提案人将意见表寄办理单位一份,市政协提案委一份,市政府督查室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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