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何招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支持村集体土地流转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土地流转工作的关心,特别是提出支持村集体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观点,我们完全赞同。您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提出尽快制定出台支持村集体流转土地实施细则的建议,这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努力方向。考虑到村集体整村整组流转方式的特殊性和可操作性,以及赣南丘陵山区地理地貌的实际情况,我们打算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建章立制”的工作思路,分步骤分阶段稳妥有序推开,再总结提炼、逐步规范,达到破解土地流转难题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双赢的目的。近期,我们将推动实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开展试点,积极摸索村集体流转土地的新模式。开展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规模化运营试点,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实施一批整村整组股份合作经营项目,鼓励村集体组织牵头整村整组流转统一经营,推动我市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步伐,在不断探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出台村集体流转土地制度办法。考虑到您是乡党委书记身份的特殊性,是否可以在您主政的龙沟乡遴选一个试点,通过村集体整村整组流转土地领办创办农业种养业或加工业经济实体,摸索总结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下一步全市推进村集体流转土地,以及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参考。
二是立足发展,大力提升村集体流转土地的实效。大力推动市政府2018年制发《关于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落地生根,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指导各地有序有力开展工作。支持村集体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将承包到户的土地统一集中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协商服务、土地治理、招商引资等方式获取土地增值收益。鼓励村集体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土地入股、股份合作的模式发展规模农业,获取经营收益或股份分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归村集体经营。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围绕以脐橙为主的果业,以及蔬菜、油茶、生猪、水产、优质稻米、草地畜牧、茶叶、中药材、烟叶、林下经济等产业,创办种养、加工项目,领办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利用项目资金发展蔬菜大棚等设施农业,通过对外承包或入股经营等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支持将各级财政投入项目形成的农林产业划归村集体所有经营,奖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项目资金按比例划归村集体股份经营。
三是强化保障,为村集体流转土地提供支持。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运用,通过确权成果厘清农民与土地的关系,给农民吃下“定心丸”,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话语权,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稳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通过“股改”,逐步厘清农民与集体的关系,激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集体经济管理、发展的积极性。2019年,在全面总结前期试点村组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覆盖所有村组,用两年时间完成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资产量化、股权设置、组建管理机构等工作,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盘活农村土地资源,逐步构建村集体经济治理体系,重点是在全市所有村集体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予村集体经济职能,为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搭建好平台。
附: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征询意见表
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4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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