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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31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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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建答字〔20216

A1

                                  同意对外公开

温波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老旧小区和旧房更新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结构简陋、基础设施较差而且没有保留价值的危旧住房依法实行改造、拆除和新建的建议

2017年以来,我市大力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完善功能需求为先,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展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78个,惠及住户约6.5万户,切实改善了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提升了城市品质。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责任规划(建筑)师制度,出台了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及标准图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奖补考评方案等一系列体系文件,编制完成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完善了老旧小区改造从全面布局到年度计划、从规划设计到工程实施、从施工图设计到质量安全管理的全流程体系建设。在具体的工作中,注重老旧小区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相结合,优先改造安全隐患严重、基础设施不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缺乏、群众要求改造迫切的危旧房可纳入零星棚户区改造。因地制宜,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综合整治(包括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及环境综合整治等)等多种方式,注重旧住宅区有机更新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同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PPP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

二、关于允许通过加层方式提高房屋容积率的建议

从市自然资源局反馈意见,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老旧住宅通过加层方式改造既要依法依规,也要充分考虑住宅改造后的居住环境,要通过对老旧小区改造的规划设计,合理规划改造住宅,布置配套设施,优化居住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感。

三、关于将老城区市属国有资产纳入改造建设公共服务,补齐民生短板的建议。

从市国资委反馈意见,目前市直经营性资产主要集中在市国投集团,其拥有店铺、住宅、厂房等资产4000余套(),房产和土地面积约36平方米,其资产主要来源于原行政事业单位移交的委托管理资产、市直改制企业剩余资产、购置资产及房地产开发形成的资产。除市国投集团下属企业开发的春江花月、赣州府等小区资产分布相对集中,其余资产较为分散。经统计,国有资产老旧小区有6处,建筑面积共计8946平方米,主要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旧建筑,多数为原改制企业剩余资产或拆迁安置用房,且仍为原改制企业职工或拆迁安置户使用,存在楼间距小、配套不齐全、无独立卫生间及厨房等情况,个别资产存在无法解决消防通道等问题。老旧小区改造是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惠民工程,市国资委将积极支持和配合。建议按照规划改造要求、结合资产实际状况,通过资产评估、征收、安置等相关征收补偿程序,有偿征收资产。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恳请今后持续关注全市城市建设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建议,我局将在职责范围内积极作为,进一步改善老旧小区人居环境。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622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方式:市住建局城建科,822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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