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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47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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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建字〔20211

A1

                                   〔同意对外公开〕

邱雨等3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城市社区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举措的建议

为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市品质办于2020826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区)至2022年底,所有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发挥业主自治自管作用。同时,积极支持引进专业化物业管理。对达到“五有”基本物业服务标准的老旧小区所对应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每月每平方米0.2-0.3元的资金扶持。鼓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通过组建、合作等方式,组建非民办企业性质的服务机构,按照“注重公益、服务专业、有偿低价”的原则,为老旧小区提供有偿服务。

二、关于加大资金投入,有序推动试点的建议

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19年以来,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0.42亿元。同时,根据市政府办印发的《赣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赣市府办字202065),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其中2021年市财政统筹安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三年行动计划资金1.2亿元,用于对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奖补以及支持实施2021年改造工作。

三、关于整合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品位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完善功能需求为先,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展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78个,惠及住户约6.5万户,切实改善了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提升了城市品质。在具体的工作中,市住建局坚持规划设计先行,以规划设计引领小区改造建设。一是建立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责任规划(建筑)师制度》,充分发挥本地规划设计技术力量,每个县(市、区)对应安排1家以上建筑设计乙级以上单位对口技术指导,邀请专家对各县(市、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技术把关。二是出台了《赣州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及图集(试行)》,形成了“2(技术导则及标准图集)+2(改造菜单和评价菜单)”成果,为改造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统筹考虑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和公共服务配套增添,系统整体开展小区改造规划设计。

三、关于做好政策宣传,激活参与群体的建议

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我们坚持改造尊民、改造听民、改造靠民、改造问民的方式,发动群众共同参与。改造前期,通过张榜公示、微信群发、集中座谈、上门入户等多种方式,向居民宣传改造政策,广泛征求居民的意见建议。编制规划设计方案时,主动征询居民意见,提供改造菜单请小区居民点单。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老旧小区改造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居民更加深入了解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工程政策,增强老旧小区改造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多方参与、共商共议,尽量减少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不断提升居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恳请今后持续关注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建议,我局将在职责范围内积极作为,进一步改善老旧小区人居环境,积极探索改造后长效管理。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526日     

  

抄送:市人大选任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电话:赖志坚,1508357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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