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建提字〔2021〕12号
〔A1〕
〔同意对外公开〕
民革市委会:
感谢您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关注与支持,对您提出的加强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的建议现回复如下:
一、所做工作
(一)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
1.建章立制,强化源头治理,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房地产信访源头治理工作和解决延期办理产权证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化解长效机制,通过征求意见和召开研讨会等方式,进一步理顺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领域涉稳信访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在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中心城区房地产领域涉稳信访源头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解决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方案》。我局将严格按照两个方案的要求,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压实涉事企业和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提高涉稳信访风险防控能力及化解水平。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领域涉稳信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源头治理,提高涉稳信访风险防控能力及化解水平。
方案明确,加强各个阶段的前期监管指导和验收手续,如市自然资源局应牵头加强购地资金审核,避免企业盲目拿地造成金融杠杆过高引发后期风险;市住建局牵头加强房屋竣工验收阶段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各部门前期介入指导并及时整改等,主动作为、提前预防,从源头治理角度入手强化前期风险预防。同时,推进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相结合,有力推进延期交房、延期办证项目的复工、办证工作。如瑞金市为推进化解涉稳项目延期交房、延期办证的问题,在前期行政干预未取得显著效果的情况下,及时运用法律手段,公开招募管理人、引进专业法律团队,恢复了该项目的复工及办证工作,目前项目进展呈现良好态势。
2.推进信访化解,落实涉稳问题联合化解制度
根据《关于协调处置中心城区房地产涉稳问题工作方案》以来,我局持续落实房地产领域涉稳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及相关要求,努力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通过定期召开涉稳信访问题协调化解联席会议,针对出现的房地产矛盾纠纷进行分析解剖,对症下药,逐个击破解决。2020年,结合房地产领域信访化解工作情况,我局重新梳理并调整完善了房地产领域涉稳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房地产市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每月召开调度会,对信访态势、具体案例进行分析调处。通过房地产领域涉稳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小组平台,将房地产信访问题分类后转办至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切实加强每周汇总调度,压实属地政府、属事部门责任,形成了维护稳定、处置信访、化解问题的合力。今年以来,我局以房地产领域涉稳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向各县(市、区)政府发送提醒函19件,要求属地政府和属事单位加大对问题的化解力度。
(二)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2018年,我市中心城区就建立起了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各县(市、区)参照落实。进一步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严格落实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规范预售资金缴存和拨付行为,专款用于工程建设,确保开发企业按时交付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在前期防范“延期交房、延期办证”信访问题的产生,通过房屋网签系统对资金入账进行管控,防范房地产企业抽逃资金造成风险隐患,减少和避免“烂尾楼”的发生。
2019年5月我市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正式上线后,完成15家商业银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系统对接,实现与监管银行日常对账和收支情况监管。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共监管个455个商品房项目,监管比例达90%以上;其中中心城区共监管63个项目,监管比例达到100%。2020年,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与中心城区所有商业银行完成系统对接,新开发商品房项目全面实行POS机刷卡入帐签订合同管理,实现了预售资金实时监管要求。
(三)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体系
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积极落实《赣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赣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对房地产企业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和经纪机构进行信用扣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领域信用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通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依据企业日常行为做出诚信评价,对遵守法律法规和诚实守信原则的企业实行信用激励机制,以扶持发展、加强服务为主,实施简化监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按其情节轻重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将其行为与监督检查频次及业务办理要求相挂钩。依据信用办法,2020年我局共记录了中心城区18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良信息,其中5个开发企业信用等级下调至C级。
在2020年,房地产“双随机”检查过程中,部分县(区)对存在落实预售资金监管不到位的房地产企业做出了暂停网签的处理,在补足监管差额后方可开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优化行业培训,提高从业水平
一是通过行业协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素养和服务水平,避免从业人员应不当承诺、欺骗等行为引发后续纠纷等问题。
二是优化行业协会培训课程配置。一方面,注重规范企业行为的培训工作,提升企业“对外”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协助企业加强“对内”管理水平,开设针对企业内部管理层不同层次的培训课程,优化培训的选题,从财务审计、法律理论等多方面“武装”企业能力。
(二)“防范”当头、“化解”到位、“稳控”持续
一是继续压实各县(市、区)主体责任,继续全面排查梳理全市房地产项目风险点,及时了解房地产企业的融资、负债、经营情况;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防范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项目烂尾等问题;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现场交易和对外信息公示的监管,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开发项目,实行重点监管,列入信访台帐,从源头防范出现负面舆情。
二是及时关注舆情信息,做好解释化解工作。对出现的负面舆情及时跟进和调查回复,做好相关人员的解释工作,有效消除负面舆情。继续落实房地产领域涉稳调处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关于协调处置中心城区房地产涉稳问题工作方案》,定期开涉稳信访问题协调化解联席会议;履行好房地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指导好各县(市、区)房地产矛盾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调解好市中心范围内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
三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根据商品房成交、库存等市场情况,精准把控土地供应时序、节奏,强化五区一体化统筹,优化土地供应区域,坚持“净地”出让制度,确保土地供应与商品房市场需求平衡,提高土地利用率,从而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要求,有效防控房地产领域风险。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房地产市场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将在继续发挥以往工作中的优良做法、精勤履职的基础上,纳百家优长、不断创新,践行“五型”政府要求、提高行政水平,切实维护好市民的合法权益、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也请您持续关注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为我局工作再献良策。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8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电话:曾庆熙,1587976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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